•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10-00255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10-12-22 发布日期: 2010-12-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2009年济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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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济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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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济南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及标准
序号 部门 收 费 项 目 收费
性质
计费
单位
收费标准 项目级别 管理方式 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 备 注
法院                
1 诉讼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006年国务院第481号令,财预[2002]9号,财行[2003]275号  
    1、案件受理费              
    (1)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元/件          
    ①不超过1万元的     50        
    ②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2.50%        
    ③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     2%        
    ④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     1.50%        
    ⑤超过50万至100万元的部分     1%        
    ⑥超过100万至200万元的部分     0.90%        
    ⑦超过200万至500万元的部分     0.80%        
    ⑧超过500万至1000万元的部分     0.70%        
    ⑨超过1000万至2000万元的部分     0.60%        
    ⑩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     0.50%        
    (2)非财产案件              
    ①离婚案件   元/件 50-300        
    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20万元的部分     0.50%        
    ②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   元/件 100-500        
    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     不另行交纳        
    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超过10万元的部分     0.50%        
    ③其他非财产案件   元/件 500-1000        
    (3)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元/件          
    ①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500-1000        
    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     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4)劳动争议案件   元/件 10        
    (5)行政案件              
    ①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   元/件 100        
    ②其他行政案件   元/件 50        
    (6)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   元/件 50-100        
    (7)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案件   元/件 减半        
    (8)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   元/件 减半        
    (9)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   元/件 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        
    (10)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   元/件 分别减半        
    (11)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诉,第一审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又申请再审,人民法院经审查决定再审的案件   元/件 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        
    2.申请费              
    (1)执行费              
    ①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   元/件 50-100        
    ②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   元/件 50        
    超过1万至50万元的部分     1.50%        
    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     1%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     0.50%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     0.10%        
    ③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元/件 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2)保全费(最多不超过   元/件          
    ①财产数额不超过     30        
    ②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     1%        
    ③超过10万元的部分     0.50%        
      元/件 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        
    (4)公示催告   元/件 100        
      元/件 400        
      元/件 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最高不超过        
公安                
2   证照费 行政性     中央      
    1、外国人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1)准予停留章   元/人 100   缴入地方国库 鲁公发[1997]6号,公通字[1996]89号  
    (2)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鲁价费发[2004]220号  
    ①不满1年   元/人 400        
    ②1年(含)至3年   元/人 800        
    ③3年(含)至5年   元/人 1000        
    ④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     按上述标准        
    ⑤减少偕行人   元/人次 200        
    ⑥变更   元/次 200        
    (3)永久居留申请费   元/人 15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鲁价费发[2004]148号  
    (4)永久居留证   元/证 300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①有效期满、内容变更、申请换发或补发   元/证 300        
    ②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   元/证 600        
    (5)出入境证   元/人 1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鲁公发[1997]6号  
    (6)旅行证(含延期)   元/人 50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7)准迁证   元/人 20   缴入地方国库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1992]价费字240号,价费字[1993]164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  
    (1)护照   元/本 2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0]293号,鲁价费发[2000]120号  
    ①补发   元/本 400        
    ②加页、核定、加注、延期   元/页次 120     鲁公外[1993]1967号  
    (2)入出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8]9号,鲁财综[2008]50号  
    ①一次有效   元/证 20        
    ②二次有效   元/证 50        
    ③多次有效   元/证 100        
    (3)往来港澳通行证   元/证 1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05]77号,鲁价费发[2002]202号  
    ①延期、加注   元/项次 20        
    ②前往港澳通行证   元/证 50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一次有效   元/件 20        
    二次有效   元/件 40        
    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   元/件 100        
    长期(三年)多次有效   元/件 300        
    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多次有效签注   元/件 150     鲁价费发[2005]39号  
    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   元/件 200        
    (4)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含签注)   元/件 1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财综[2005]58号,发改价格[2005]1460号,鲁价费发[2001]373号  
    (5)台湾同胞定居证   元/证 50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鲁公外[1993]1967号  
    (6)华侨回国定居证   元/证 50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  
    (7)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元/件 1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计价格[2001]1835号,鲁价费发[2001]373号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鲁价费发[2006]231号  
    (1)户口簿              
    ①居民户口簿   元/本 10        
    ②城镇集体户口簿   元/本 40        
    ③农村集体户口簿   元/本 30        
    ④户口簿变更   元/次 5       变更仅限于并户、出生申报、变更姓名、性别、民族、职业、服务处所,其它变更事项不得收费。提供户籍资料查询,办理注销户口及签发《死亡证明》不得收费。
    ⑤出具户籍证明   元/张 5        
    (2)户口迁移证、准迁证   元/张 5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计价格[1995]873号,计价格[1997]1485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综[2004]8号,财综[2007]34号,鲁价费发[2004]26号  
    (1)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元/证 20        
    (2)丢失补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元/证 40        
    (3)临时居民身份证   元/证 10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1)号牌工本费             含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及安装费用。
    ①汽车反光号牌   元/副 100        
    不反光号牌   元/副 80        
    ②挂车反光号牌   元/面 50        
    不反光号牌   元/面 30        
    ③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   元/副 40        
    不反光号牌   元/副 25        
    ④摩托车反光号牌   元/副 70        
    不反光号牌   元/副 50        
    ⑤机动车临时号牌   元/张 5        
    (2)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元/个 1        
    (3)号牌架   元/只         自愿安装,含安装费。
    ①铁质     5        
    ②铝合金     10        
    (4)机动车字号喷印费       省级 缴入地方国库 鲁价费发[2005]53号  
    ①机动车放大号   元/车 60        
    ②重新喷放大号   元/车 40        
    6、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元/本 15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1994]78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含照片拍摄和塑封费用。
    临时机动车行驶证   元/本 10        
    7、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元/证 10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8、驾驶证工本费   元/证 10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3   外国人签证费 行政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计价格[2003]392号,鲁价费发[2003]107号  
4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行政性 元/证 20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公通字[1996]89号,财预字[1994]37号,公通字[2000]99号,[1992]鲁价涉字第377号  
5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0号,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挂车按汽车规定执行;人工检验减半。复检不得收费。
    1.汽车   元/车次 100        
    2.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摩托车、拖拉机   元/车次 60        
6 机动车抵押登记费 行政性 元/辆次 100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鲁价费发[2001]376号  
7   驾驶许可考试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1]67号, 计价格[2001]1979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1、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元/人次 700        
    2、其他机动车   元/人次 400        
    拖拉机   元/人次 200        
    3、复试、补考             第二次补考、违章满12分重考、增驾等,第二次补考仍不及格,不得再补考并收取考试费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   元/人次 60        
    拖拉机   元/人次 20        
    (2)场地驾驶技能              
    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元/人次 120        
    其他机动车   元/人次 60        
    拖拉机   元/人次 40        
    (3)道路驾驶技能              
    汽车、低速载货汽车   元/人次 180        
    其他机动车   元/人次 80        
    拖拉机   元/人次 70        
    (4)拖拉机模拟田间作业   元/人次 70        
    (5)机动车驾驶员身体条件检查费   元/人次 40 省级 缴入国库 鲁价费发[2005]53号 驾驶员换证、增驾以及A1、A2、A3、B1、B2、N、P驾驶证及年龄超过60周岁驾驶员需身体条件检查时。
8   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费 事业性 元/人期 190 省级 缴入国库 鲁价费发〔2000〕21号,鲁价费发[2005]53号 每期7天。
9 道路清障费(除违章车辆外) 事业性     省级 缴入国库 鲁价费发[1999]264号 公路、城区的起止点以公路标志为界;不足1公里、1台时、1天的按1公里、1台时、1天计费。鲁政发[2003]5号文件取消车辆看管费。鲁府法发[2005]26号、鲁府法函[2006]4号文件取消违章车辆道路清障费。
    1、清障车(平板车)作业              
    (1)小型车城区   元/次 200       2.5T以下货车,15座以下客车
    (2)小型车公路基价   200        
    (3)小型车公路空车行驶   元/公里 2        
    (4)小型车公路重车行驶   元/公里 5        
    (5)中型车城区   元/次 300       2.6-7T货车,16-40座客车。
    (6)中型车公路基价   300        
    (7)中型车公路空车行驶   元/公里 3        
    (8)中型车公路重车行驶   元/公里 10        
    (9)大型车城区   元/次 400       7.1-14T货车,41-60座客车。
    (10)大型车公路基价   350        
    (11)大型车公路空车行驶   元/公里 4        
    (12)大型车公路重车行驶   元/公里 15        
    (13)特大型车城区   元/次 400       14.1T以上货车,61座以上客车。
    (14)特大型车公路基价   400        
    (15)特大型车公路空车行驶   元/公里 4        
    (16)特大型车公路重车行驶   元/公里 20        
    (17)三轮机动车城区   元/次 100        
    (18)三轮机动车公路基价   100        
    (19)二轮摩托车城区   元/次 30        
    (20)二轮摩托车公路基价   30        
    2、吊车作业             城区、公路均加空驶里程费.
    (1)8T作业费   元/台时 120        
    (2)8T空车行驶费   元/公里 5        
    (3)16T作业费   元/台时 200        
    (4)16T空车行驶费   元/公里 10        
    (5)25T作业费   元/台时 260        
    (6)25T空车行驶费   元/公里 15        
    (7)40T作业费   元/台时 320        
    (8)40T空车行驶费   元/公里 20        
    3、运尸              
    (1)城区、公路   元/次 300        
    (2)行驶费   元/公里 6       到达现场前不计里程费.
    4、公路清障夜间作业、吊车夜间作业     加收20%       4月至9月20点至次日6点,10月至3月19点至次日7点.
    5、被清车辆载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加收30%        
10 门楼牌工本费 行政性     省级 缴入国库 鲁财综字[2000]42号,鲁价费发[2000]178号, 鲁价费发[2006]223号,济价费字[2008]28号 含安装费. 鲁价费发[2006]223号规定,由市物价、财政制定收费标准。
    1、大门牌(600mm*400mm)   元/个 120        
    2、中门牌(350mm*240mm)   元/个 50       济价费字【2009】39号
    3、小门牌、临时门牌、旁门后门门牌(150mm*90mm)   元/个 8        
    4、楼号牌(900mm*500mm)     200        
    5、楼房单元号牌(250mm*130mm)   元/个 20        
    6、楼房户号牌、平房户号牌(100mm*60mm)   元/个 4        
    7、平房排号牌(500mm*250mm)   元/个 80        
11   非刑事案件法医鉴定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国库 (1993)鲁价涉字第47号,鲁价费发[2004]31号,鲁价费发[2006]202号  
    1、法医类              
    (1)活体检验              
    ①活体检查费   元/人次 70-100        
    ②伤情鉴定费   元/人次 180-200        
    ③案件会鉴费   元/人次 450-600        
    ④性功能检查费   元/人次 500       需鉴定的,加收200元.
    ⑤司法精神病鉴定费   元/人次 400        
    (2)尸表检验费   元/具 250       高度腐败、传染病尸体加倍.
    (3)尸体局部解剖   元/具 300       高度腐败、传染病尸体加倍.
    (4)尸体系统剖验费   元/具 600       高度腐败、传染病尸体加倍.
    (5)开棺费   元/具 500       高度腐败、传染病尸体加倍.
    (6)骨及组织鉴定   元/份 80        
    (7)颅像重合   元/例 500        
    (8)文审鉴定   元/份 100        
    (9)病理组织学检验   元/例 400        
    (10)各酶型系统检验   元/个 100        
    (11)DNA检验鉴定   元/份 1200        
    (12)血痕、精斑、毛发等法医物证检验   元/件 200        
    (13)搬运尸体   元/具 100-500       据距离及难易程度
    (14)存放尸体   元/具日 50        
    (15)穿衣整容   元/具 200        
    (16)尸体包装消毒   元/具 300        
    (17)碎尸整形复原、尸体防腐、尸体告别仪式厅     协商        
    2、照相及特种技术检验类              
    (1)尸体及解剖照相   元/具 200       包括体表和体内.
    (2)特种照相   元/件 100        
    (3)模拟画像   元/人 500       外地加收差旅费.
    (4)声纹检验              
    ①是否剪辑   元/份 400        
    ②内容辨听   元/份 800        
    ③同一鉴定   元/份 1200        
    (5)测谎   元/次人 500        
    (6)视频图像处理、检验、鉴定   元/案 500        
    (7)一般图象处理   元/件 400        
    (8)疑难痕迹拍照   元/份 200        
    3、理化检验类              
    (1)未知物分析     协商       按难易程度.
    (2)仪器分析   元/次 300        
    (3)理化物证检验   元/份 300       定量加收200元.
    (4)单项毒(药)物检验鉴定费   元/件 400        
    (5)毒(药)物定量分析检验费   元/件 600        
    (6)样品前处理             腐败样品加倍.
    ①检验方向明确   元/份 200        
    ②无明确检验方向   元/份 350        
    4、痕迹检验类              
    (1)手印检验   元/枚 50        
    (2)足迹检验              
    ①种类分析   元/枚 100        
    ②比对鉴定   元/枚 200        
    (3)工具痕迹检验              
    ①种类分析   元/枚 200        
    ②比对鉴定   元/枚 300        
    (4)枪弹检验              
    ①枪支性能检验   元/支 200        
    ②枪弹物证检验   元/枚 300        
    ③变形枪弹物证检验   元/枚 500        
    (5)特种痕迹检验   元/件 800        
    (6)痕迹显现处理   元/件 500        
    5、文件检验              
    (1)涉及经济案件的文件真实性鉴定   元/件 按涉及金额的1%        
    (2)笔迹鉴定费   元/件 150        
    (3)印鉴鉴定费   元/件 150        
    (4)文本鉴定费   元/件 200        
    6、现场勘查   元/人次 150        
    7、专家会鉴费   元/案 1000-1500       不少于3名副主任医师、高工共同鉴定.
    8、警犬识别              
    气味鉴别、现场追踪识别   元/次 协商        
12 养犬管理服务费 行政性     省级 缴入国库 鲁财综[2007]27号,鲁价费发[2008]113号 2010年6月30日执行到期
    1、初始登记   元/只年 400        
    2、年度登记   元/只年 200        
    3、单位初始登记   元/只年 800        
    4、单位年度登记   元/只年 400        
司法                
13   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7]285号,计价费[1998]814号,财预[2003]470号,鲁价费发[1998]433号  
    一、证明法律行为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一)证明合同、协议              
    1、证明经济合同              
    [1]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的额收取:   元/件         收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

    (1)500000元以下部分     0.30%       收费不足200元的,按200元。
    (2)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     0.25%        
    (3)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     0.20%        
    (4)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     0.15%        
    (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     0.10%        
    (6)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     0.05%       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148号规定,对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按差额计费率的75%计取,有效期至2006年4月18日
    (7)100000001元以上部分     0.01%       同上.
    [2]证明其他经济合同,按下列标的额收取:   元/件          
    (1)20000元以下的     1%        
    (2)20001元至50000元部分     0.80%        
    (3)50001元至100000元部分     0.60%        
    (4)100001元至500000元部分     0.50%        
    (5)500001元至1000000元部分     0.40%        
    (6)1000001元至2000000元部分     0.30%        
    (7)2000001元至3000000元部分     0.20%       省物价局鲁价费发[2001]148号规定,对收购和处置不良资产,按差额计费率的75%计取,有效期至2006年4月18日
    (8)3000001元至4000000元部分     0.10%       同上.
    (9)4000001元以上部分     0.05%       同上.
    2、证明民事协议   元/件 150        
    涉及财产关系的   元/件 300        
    (二)证明收养关系              
    1、生父母共同送养的   元/件 400        
    2、生父母单方送养的   元/件 600        
    3、其他监护送养的   元/件 800        
    (三)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   按受益额 2%       最低收取200元。
    二、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一)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国籍、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未受(受过)刑事处分等   元/件 80        
    (二)证明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   元/件 400        
    (三)证明不可抗力事件   元/件 300        
    (四)办理证据保全              
    1、证人、证言及书证保全   元/件 150        
    2、声像资料、电脑软件保全   元/件 700        
    3、对物的保全              
    [1]不动产   元/件 800        
    [2]其他物证保全   元/件 300        
    4、侵权行为和事实证据保全   元/件 800        
    (五)制作票据拒绝证书   元/件 400        
    三、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一)证明知识产权的享有、转让和使用许可文书   元/件 500        
    (二)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1、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公司章程、会议决议或其他法律文书   元/件 500        
    2、证明其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元/件 80        
    四、遗嘱公证及与遗嘱和遗产有关的公证服务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证明遗嘱   元/件 200        
    上门办理公证的     加收100        
    2、保管遗嘱   元/件年 20       按约定保管年限预收。
    3、证明清点遗产   元/宗 400       遗产保管按实际费用计收。
    4、确认遗嘱效力   元/件 800        
    五、证明对财产的清点、清算评估和估损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证明公民个人财产   元/件 400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的   元/件 2000        
    六、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设立、变更、中止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证明公民个人的其他有关文件   元/件 100        
    涉及财产关系的   元/件 200        
    2、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其他有关文件   元/件 200        
    涉及财产关系的     400        
    3、证明公民个人的其他有关法律事实或行为   元/件 150        
    4、证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有关法律事实或行为   元/件 300        
    5、证明农村土地承包合同、计划生育协议、职工劳动保险合同等   元/件 20        
    七、现场监督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证明公益性、非营利性活动(项目)   元/场次 200        
    同一活动(项目)须多次到场监督的     累计不超过2000        
    2、证明经营性活动(项目)   元/场次 500        
    同一活动(项目)须多次到场监督的     累计不超过5000        
    3、既办理现场监督又办理合同(协议)公证的     按二项收费中较高的一项收取        
    八、提存公证   按标的额 0.3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最低收取100元,代申请人支付的保管费另收。
    九、赋予债权文书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按债务总额 0.3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十、对已受理的公证事项,申请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续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未经审查的   元/件 10        
    2、已经审查的   按公证事项收费标准的 50%        
    十一、保管文书,办理抵押登记,代办与公证相关的登记认证事物,代拟修改法律文书,解答法律咨询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保管文书   元/件年 20       按约定年限预收
    2、办理公证登记   按登记标的额 0.05%       最低200元。
    代办与公证相关的登记   元/件 200        
    3、代办认证   元/件 60       认证费据实收取。
    4、代拟与公证有关的法律文书              
    (1)为公民个人代拟   元/件 100        
    (2)为法人或其他组织代拟   元/件 200        
    (3)修改法律文书   元/件 减半        
    5、解答公证常识、政策咨询     不收费        
    6、专题性法律咨询   元/小时 20        
    十二、办理其他与公证相关的法律事务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担任常年公证咨询、代理相关的非诉讼事务、参与相关的经济谈判、调解相关的经济纠纷、受当事人委托进行调查、受当事人委托向公众或新闻媒体解答与公证事项有关的法律问题     双方协商        
    2、调解相关的民事纠纷   元/件 200        
    3、制作公证书副本              
    (1)普通纸副本   元/份 10        
    (2)专用水印纸副本   元/份 20        
    4、公证书翻译、校对   元/千字 15       按照(1992)鲁价涉字第171号规定执行。
    5、查询公证档案   元/卷次 2       按照鲁价费发[1998]140号规定执行。
14   司法考试考务费 事业性 元/人 260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2]6号,计价格[2002]154号,财预[2009]79号,鲁价费发[2007]133号 共4门.
教育                
15   普通高中学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  
    1、学费           济价费字[2000]244号  
    (1)省级重点、省级规范化学校   元/生学期 800        
    (2)普通高中(城市)   元/生学期 500        
    (3)普通高中(农村)   元/生学期 300        
    2、择校费              
    (1)第一批录取的学校   元/生 18000     济价费字[2004]107号 济南一中、历城二中、历城一中、章丘四中、济北中学
    (2)市直其他学校   元/生 15000        
    (3)长清区   元/生 9000        
    (4)平阴县   元/生 8000        
    (5)济阳县   元/生 7000        
    (6)商河县   元/生 6000        
    (7)章丘市   元/生 10000     济价费字[2006]82号  
16   普通高中住宿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济价费字[2005]112号 含水电费、管理费等。
    1、普通宿舍   元/生学期 100        
    2、学生公寓              
    (1)A类   元/生学期 150        
    (2)B类   元/生学期 250        
    (3)C类   元/生学期 350        
    (4)D类   元/生学期 450        
17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济价费字[2000]244号  
    1、职业高中   元/生学期 500        
    2、职业中专   元/生学期 800        
18   中等职业学校住宿费 事业性   同普通高中住宿费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济价费字[2005]112号 含水电费、管理费等。
19   高等学校学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计价格[2002]838号,计价格[2002]665号,发改价格[2005]2528号,教财[2006]2号 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以向下浮动。
    1、普通中专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1)理工农医专业   元/生学年 2500     鲁政办发[2000]68号 热门专业可上浮10%。
    (2)文法财经师范专业   元/生学年 2300        
    (3)体育、外语专业   元/生学年 3800        
    (4)艺术专业   元/生学年 4500        
    2、高职班培养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1)理工农医专业   元/生学年 5000        
    (2)文法财经专业   元/生学年 4800        
    (3)艺术专业   元/生学年 7000        
    3、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全脱产、电大普通班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3]85号  
    (1)理工农学专业   元/生学年 3600        
    (2)医学、体育、外语专业   元/生学年 3800        
    (3)艺术院校   元/生学年 7000        
    (4)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   元/生学年 6000        
    (5)其他类专业   元/生学年 3400        
    4、成人中专教育(电大)全脱产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1)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   元/生学年 2400        
    (2)艺术专业   元/生学年 3200        
    (3)其他类专业   元/生学年 2200        
    5、电大开放教育生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鲁价费函[2002]118号  
    (1)理科本科   元/生学分 65     鲁价费发[1999]311号  
    (2)文科本科   元/生学分 60        
    (3)理科专科   元/生学分 50        
    (4)文科专科   元/生学分 45        
    (5)考试费   元/生科次 20        
    6、技工学校学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3]126号  
    (1)理工外语专业   元/生学年 2500        
    (2)文法财经专业   元/生学年 2300        
    (3)高级技工学校文法财经专业   元/生学年 3400        
    (4)高级技工学校其他专业   元/生学年 3600        
20   高等学校住宿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教财[1996]101号,教财[2003]4号,教财[2006]2号 中等以上学历教育民办学校可最高上浮200元。
    1、普通宿舍   元/生学年 500     鲁政办发[2000]68号  
    2、学生公寓           鲁价费发[2003]221号  
    (1)A类   元/生学年 600        
    (2)B类   元/生学年 800        
    (3)C类   元/生学年 1000        
    (4)D类   元/生学年 1200        
21   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为最高收费标准,学校可以向下浮动。
    1、函大           鲁价费发[2003]85号  
    (1)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   元/生学年 1400        
    (2)文法财经专业   元/生学年 1200        
    (3)艺术专业   元/生学年 2000        
    2、夜大、电大成人半脱产大专班、业余大专班学费              
    (1)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   元/生学年 1600        
    (2)文法财经专业   元/生学年 1400        
    (3)艺术专业   元/生学年 2600        
    3、成人中专函授学费              
    (1)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   元/生学年 1100        
    (2)文法财经专业   元/生学年 900        
    (3)艺术专业   元/生学年 1500        
    4、成人夜中专、电大业余中专班学费              
    (1)理工农医体育外语专业   元/生学年 1300        
    (2)文法财经专业   元/生学年 1100        
    (3)艺术专业   元/生学年 1600        
22   考试考务费 事业性     中央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鲁价费发[2002]68号  
    (1)报名考务费   元/人科次 32        
    (2)补考报名考务费   元/人科次 40        
    2、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鲁价费发[2001]171号  
    (1)PETS1级B、PETS1级、PETS2级              
    ①报名考务费   元/人 45       含笔试、听力.
    ②口试考试费   元/人 30        
    (2)PETS3级、PETS4级              
    ①报名考务费   元/人 65       含笔试、听力.
    ②口试考试费   元/人 40        
    (3)PETS5级              
    ①报名考务费   元/人 85       含笔试、听力。
    ②口试考试费   元/人 40        
    3、剑桥少儿英语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财综[1999]110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  
    (1)报名考务费   元/人 55       含笔试、口试、听力。
    (2)证书费   元/人 10        
    (3)申请剑桥证书费   元/人 65        
    4、高考(含成人高考)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发改价格[2005]1245号  
    (1)普通高考              
    ①报名费   元/生 30     鲁价费发[2006]95号  
    ②综合科考试费   元/生科 30        
    ③其他科目考试费   元/生科 20        
    ④美术专业测试费   元/生 90     鲁价费函[2009]7号  
    (2)成人高考              
    ①报名费   元/生 40     鲁价费函[2010]46号  
    ②综合科考试费   元/生科 40        
    ③其他科考试费   元/生科 30        
    5、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务费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教财[1992]42号, 财综字[1995]16号,发改价格 [2003]2161号,鲁财综[2006]58号,鲁价费函[2009]87号  
    (1)初试              
    ①硕士研究生   元/生 180        
      其中艺术类、建筑设计类   元/生 220        
    (2)复试(共3项)              
    ①硕士研究生   元/生 60        
      其中艺术类、建筑设计类   元/生 80        
    6、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考务费   元/生 32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992]价费字367号, 发改价格[2005]1245号,发改价格[2008]3699号,鲁价费发[2005]106号  
    7、技工学校报名考试费   元/生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3]126号  
    (1)报名费   元/生 15        
    (2)考务费   元/生科 5        
    8、计算机等级考试费         缴入地方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2161号,鲁价涉发[1996]206号 限于自考办收取
    (1)第一、二、三级考务费   元/生 50        
    (2)第四级考务费   元/生 90        
    (3)笔试费   元/生 12        
    (4)上机考试费   元/生 10        
    9、教师资格考试费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4号,发改价格[2006]2221号,鲁价费发[2009]28号 不得收取面试费、试讲费等其他收费
    (1)理论   元/生科 30        
    (2)能力测试   元/人次 180        
    10、普通话水平测试费   元/人次 5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3]53号,发改价格[2003]2160号,鲁价费发[2004]28号 在校学生减半,贫困学生免收.
23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教招字[1992]3号,鲁财综[2005]10号  
    1、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   元/生科 5        
    2、普通高中学生水平考试考籍管理、水平考试合格审定费   元/生 10        
24   政府投资的幼儿园保育、管理、杂费及代办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涉字[1994]143号,鲁价费发[1998]352号,鲁价费发[2002]249号,鲁价费函[2003]146号,济价费字[2003]67号、济价费字[2003]264号 企业、公民个人投资办园的,根据办园成本和有关规定自行确定标准。并报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备案。
25   艺术(业余)考级收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1998]337号  
    1、报名费   元/人 5        
    2、考级考务费             含器乐、美术、书法、声乐、舞蹈。
    (1)1-2级   元/人次 40        
    (2)3-4级   元/人次 60        
    (3)5-7级   元/人次 70        
    (4)8-10级   元/人次 90        
    3、考级证书费   元/人本 10       含工本费、验印费、建档费。
26   中考招生报名考务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涉发[1996]207号,鲁价费发[2004]182号  
    1、报名费   元/生 7        
    2、考务费   元/生科 3        
    3、需加试体育   元/生 5        
27   普通中专招生报名考务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招委字[1996]16号,鲁价费发[2004]182号  
    1、报名费   元/生 10     鲁招委字[1996]16号 报名费、考务费总额为每生35元。
    2、考务费   元/生科 5        
    3、艺体测试费   元/生 35     鲁价费发[2004]182号  
28   中小学住宿费(城市) 事业性 元/生学期 70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政办发[2000]69号,鲁价费发
〔2001〕311号,鲁教监字[2008]5号,济价费字[2000]244号
含水电费.
交通                
29 车辆通行费(限于政府还贷) 事业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交公路发[1994]686号,《收费公路条例》,财预[2009]79号,鲁财综[2008]5号,鲁价费发[2007]82号  
    1、高速公路按车型              
    第1类(≤7座,≤2吨)   元/公里 0.4        
    第2类(8-19座)   元/公里 0.5        
    第2类(2-5吨,含5吨)   元/公里 0.72        
    第3类(20-39座)   元/公里 0.6        
    第3类(5-10吨,含10吨)   元/公里 1        
    第4类(≥40座)   元/公里 0.75        
    第4类(10-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   元/公里 1.2        
    第5类(>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   元/公里 1.4        
    2、普通路桥按车型              
    第1类(≤7座,≤2吨)   元/车次 10        
    第2类(8-19座,2-5吨,含5吨)   元/车次 15        
    第3类(20-39座,5-10吨,含10吨)   元/车次 20        
    第4类(≥40座,10-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   元/车次 25        
    第5类(>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   元/车次 30        
    3、高速公路载货汽车计重             不足5吨按5吨;不足15元按15元。
    (1)基本费率   元/吨公里 0.08        
    (2)≤10吨()   元/吨公里 按基本费率        
    (3)10-49吨   元/吨公里 按基本费率线性递减到0.03265        
    4、超限载货车辆通行              
    (1)超限30%(含30%)以内的部分   元/吨公里 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        
    (2)超限30%-100%(含100%)的部分   元/吨公里 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        
    (3)超限100%以上的部分   元/吨公里 按基本费率的6倍        
30 船舶港务费 行政性 元/净吨(马力) 0.35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财预[2009]79号,(1992)鲁价涉字第213号 船舶无净吨按总吨、无总吨按载重吨、无载重吨按500吨计费。
31 船舶登记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1号,交财发[1997]93号, 财预[2003]470号, 财预[2003]559号,财预[2009]79号,(1992)鲁价涉字第213号  
    1、船舶所有权登记              
    (1)基数   200       未满50净吨的,基数为100元。
    (2)按船舶净吨加收   元/净吨 1        
    (3)超过一万净吨     超过部分减半        
    (4)拖轮   元/千瓦 0.5        
    2、船舶临时登记              
    (1)1000净吨以下船舶   200        
    (2)1000(含1000)净吨以上船舶   400        
    3、船舶抵押登记   按抵押总金额 0.05%        
    4、船舶租赁登记   按租赁总金额 0.01%        
    5、船舶烟囱标志或公司旗注册   元/艘 100       自愿申请.
    6、船舶更名或船籍港变更   100        
    7、船舶登记项目变更   50        
    8、船舶国籍证书(正本)   元/本 100        
    (副本)   元/本 25        
    (1)内河船舶登记证书   元/本 20        
    (2)内河船舶执照   元/本 10        
    9、废钢船登记   元/艘次 100        
32 船舶证明签证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1、在港期租船出具证明,签证费   元/份 30       船舶其他事项申请签证按此计收.
    2、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保险或其他财务保险证书,证书签发费              
    (1)正本   元/份 50        
    (2)副本   元/本 10        
    3、油污损害民事责任信用证书签发费              
    (1)正本   元/份 25        
    (2)副本   元/本 5        
    4、船舶残油接受处理证明   元/份 100        
    5、国内航线船舶申领或者重新申领最低安全配员证书,收核发证费   50        
33 船舶申请安全检查复查费 行政性 元/艘次 100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34   公路附属设施损坏赔偿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0]96号  
    1、路基              
    (1)公路用地取土采石   元/立方米 30        
    (2)损坏路基边坡   元/平方米 8       立即清除。
    (3)占用堵塞边沟   元/平方米 20       立即清除。
    (4)边沟排放工业污水   元/平方米天 0.5        
    (5)倾倒垃圾   元/立方米 50-100       立即清除。
    (6)砂石硬化路肩   元/米 25        
    (7)水泥硬化路肩   元/米 60       沥青硬化按70%。
    (8)水泥护肩石   元/米 30       料石制作增加60%。
    (9)水泥路缘石   元/米 25-40       米石制作增加60%。
    (10)泄水槽   元/米 40-60        
    2、路面              
    (1)损坏水泥路面   元/平方米 180       割切方形计.
    (2)损坏沥青路面   元/平方米 85-125       损坏处每边外加30cm后计。
    (3)损坏砂石路面   元/平方米 30-40       同上
    (4)沥青(水泥)路面线形损坏   元/米 2-5        
    (5)腐蚀沥青(水泥)路面   元/平方米 10       包括路面燃气、汽柴油腐蚀.
    (6)漏撒污染路面   元/平方米 1-5       漏撒能清除且不污染路面的物品,车主自行清除的不收费,否则按抵限收取。
    3、公路设施              
    (1)桥梁栏杆扶手、立柱   元/米 120-180        
    (2)桥梁人行道   元/平方米 400       安全带按60%计.
    (3)块石涵洞   元/米 100       ¢100cm,大径另计.
    (4)损坏涵顶帽石   元/米 15-75       料石制作增加60%.
    (5)浆砌防护工程   元/立方米 180-220       包括护墙、坡.
    (6)隔离墩   元/块 280       按混凝土0.20立方米计.
    (7)隔离墙(栅)   元/米 200-400       钢结构.
    (8)防撞护栏   元/米 500-650        
    (9)示警桩、轮郎标   元/根 45-75       反光油漆增加30%.
    (10)铝材反光标志   元/平方米 600-800       包括支架,杆另计,全光增加40%,铁质按50%计.
    (11)钢管标志杆   元/根 600-900       水泥杆按60%计.
    (12)水泥里程碑   元/块 80       料石制作增加60%.
    (13)水泥百米桩   元/块 15-20       料石制作增加60%.
    (14)水泥界碑   元/块 80       料石制作增加60%.
    (15)照明装饰灯   元/个 100-500       杆另计,豪华灯组采上限。
    (16)施工路栏   元/个 250       3米长钢管计.
    (17)锥形标志   元/个 75        
    (18)路面标线   元/米 5-20       反光材料取高限.
    4、绿化              
    (1)落叶乔木(胸径3-5cm)   元/株 30-60       胸径每增粗1cm增20元,最高500元.
    (2)常绿乔木(苗高1.5cm以下)   元/株 30-60       每增高10cm增30元,最高500元.
    (3)常青绿篱带(高80cm)   元/米 80       苗高5年以上按每米100元计.
    (4)常绿篱球(¢40cm以下)   元/株 70       冠径每增1cm增加3元.
    (5)木本花目(1.2m)   元/株 50       珍贵花木按市场价格计.
    (6)矮林   元/墩 5       10支为一墩.
    (7)草坪   元/平方米 15       珍贵花木按市场价格计.
    (8)一、二年生草本花卉   元/株 3-6        
    (9)割损部分树冠   元/株 10-15        
35   公路占用补偿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0]96号  
    1、临时占用路面   元/平方米天 0.5       县乡道路减半.
    2、临时占用公路用地   元/平方米天 0.2       县乡道路减半.
    3、建设占用公路用地   元/平方米天 100-200       包括电杆、电缆、构造物等跨路工程.
    4、占用绿化用地   元/平方米年 200        
    5、新增设平交路口   元/个年 1500-3000       县乡道路取下限减半征收.
    6、桥梁附设电缆(管线)   元/米年 200-400        
    7、设置非公路标志   元/平方米年 200-500       城市进出口及旅游城市路段另计,县乡道路取低限减半征收
36 证书工本费 行政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1、《航行签证薄》工本费   元/本 16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涉发[1995]115号  
    2、《汽车客货运单据》工本费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2]28号,鲁价费发[2005]88号  
    (1)客运普通微机客票   元/张 0.042        
    (2)客运副券微机客票   元/张 0.047        
    (3)客运条码微机客票   元/张 0.054        
    (4)客运副券条码微机客票   元/张 0.067        
    (5)客运定额客票   元/张 0.014        
    (6)客运副券定额客票   元/张 0.017        
    (7)客运补充客票   元/张 0.027        
    (8)客运副券补充客票   元/张 0.037        
    (9)客运微机包车客票   元/张 0.06        
    (10)客运梯形定额包车客票   元/份 0.086        
    (11)客运旅游客票   元/份 0.135        
    (12)客运汽车客运站结算凭证(25份)   元/本 4.1        
    (13)客运结算凭证(无碳复写式)   元/份 0.26        
    (14)货运道路货物运单(25份)   元/本 7.1        
质检总局                
37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96号,计价格[1996]1500号,发改价格[2003]1793号,国质检科[2008]481号,国质检财函[2009]688号,财预[2009]79号,鲁价涉字[1993]199号,鲁价费发[2001]305号,鲁价费发[2004]78号,鲁价费发[2006]172号  属于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收费按核定标准的60%收取。强检目录以外的强制检验不得收费。委托检验要严格自愿原则,不得强制检验。
    1、建材、建工质量监督检验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0]322号、  
38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客运索道运营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财综[2001]10号, 财预[2003]470号  
    2、压力管道安装审查检验和定期检验           财综[2001]10号,财预[2003]470号  
    3、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审查检验           财综[2001]10号,财预[2003]470号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5、一般劳动防护用品检验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 停止征收、鲁财综【2009】10号)
    6、锅炉、压力容器检验           [1992]价费字268号,财预[2003]470号,(1993)鲁价涉字第46号,鲁价费发[2000]208号  
39 计量收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监发[1991]323号,价费字[1992]532号,财综[2001]72号,财预[2002]584号,鲁价费发[2005]114号,鲁价费发[2008]49号,发改价格[2008]74号  
    1、计量标准考核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计量标准复查考核   按计量标准考核收费标准 5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3、计量授权考核费   元/机构          
    4、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元/型 1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按系列还是按品种计费,由交费单位自行选择
    5、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考核费   每个系列 80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县级
        每个型号 160        
    6、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国家级、省级)   元/证 1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济价费字【2010】50号(暂停征收截止到2011年3月份)
    7、计量认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8、计量考评员考核费   元/每项 150       含笔试、面试
    9、计量检定员考核费              
    (1)基础理论   元/每项 30        
    (2)专业理论   元/每项 80        
    (3)操作技能   元/每项 200        
    10、计量检定   详见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监发[1991]323号,价费字[1992]532号,计价格[2002]1512号,鲁价费发[2005]155号  其中有50项计量器具降低收费标准(鲁价费发【2009】14号)
    11、计量考评员证书、计量检定员证书             停止征收
    12、计量标准考核证书             停止征收
    13、计量授权证书             停止征收
    14、制造和修理计量器具许可证证书             停止征收
    15、国内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证书             停止征收
    16、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证书             停止征收
40 组织机构代码标识证书收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3]66号,发改价格[2003]82号,计价费[1997]2500号、鲁价费发[2003]112号,鲁价费发[2006]104号  
    1、代码证证书工本费   元/份 正本10,副本8        
    2、技术服务费   90        
    3、IC卡   元/卡 40       IC卡自愿原则,IC卡内容需变更并重新发放的,不得再收取技术服务费
41 计量器具修理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技监量发[1994]042号  济价费字【2010】50号(降低标准10%截止到2011年3月份)
42 特种设备检验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1993)鲁价涉字第46号,济价费字【2010】13号,鲁价费发[2010]35号,鲁财综[2009]85号   
住房城乡建设                
43 房屋所有权登记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字[1994]37号,发改价格[2008]924号,鲁价费发[2008]103号  
    1、住房登记收费(含房屋权属证书费)   元/件 80        
    2、非住房房屋子登记收费(含房屋权属证书费)   元/件 550        
    3、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   元/本 10        
    4、房屋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和因登记机关错误造成的更正登记     不收费        
    5、房屋权利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早请补领证书             只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6、农民利用宅基地建设的住房             住房不收登记费,只收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
    7、经济适用房登记,以及因房屋坐落的街道或门牌号码变更、权利人名称变更而申请的房屋变更登记   按1、2减半收取          
44 城市房屋安全鉴定费 事业性 元/平方米 住宅0.5,非住宅0.8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79号, 财预[2000]127号,鲁价涉字[1993]142号 房屋安全鉴定费住宅每幢最高不超过500元,非住宅每幢最高不超过750元
    1、木或砖木结构的   元/平方米 住宅0.82,非住宅1.2        
    2、砖混结构的   元/平方米 住宅1.2,非住宅1.6        
    3   元/平方米 住宅0.5,非住宅0.8        
45 城市污水处理费 事业性 0.3-0.92元/立方米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字[1997]111号,国发[2000]36号,计价格[1999]1192号,计价格[2002]515号,财预[2009]79号,济价格字[2003]180号  
46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建城[1993]410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财预[2003]470号  
    1、城市道路占道费           鲁价涉发[1994]185号     交纳道路挖掘费的施工工程不再交纳占道费
    施工占道费                  
    (1)占用人行道的     每平方米每昼夜 0.30元           
    (2)占用车行道的   每平方米每昼夜 0.50元          
    (下岗职工免收城市道路占道费)           鲁价费发[2002]135号  
    2、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鲁建公发[1993]55号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济南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  
    (1)沥青主次干道                 150        
    (2)沥青一般道路     130        
    (3)水泥混凝土道路   290        
    (4)铺装人行道   45        
    (5)砂土路面     30        
47 城市环境卫生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1998]383号;鲁建城发[1996]350号,鲁价费发[2002]264号  
    1、袋装垃圾服务费   元/月、户元/月 居民4,单位15     济价费字[1998]129号  
    2、粪便清运费   元/吨 30     鲁建城发[1996]350号  
    3、粪便管道清疏服务费   元/工时 20     鲁建城发[1996]350号  
    4、楼房公共卫生清扫服务费   元/户.月 4     济价费字[1997]103号 委托性服务
    5、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费   元/立方米 2     鲁价费发[1998]383号  
    6、建筑卫生费   元/月、平方米 0.3     济价费字[1997]103号 委托性服务
    7、管理小区垃圾中转代运服务费   元/月、户 2.5     济价房字[2000]67号  
    8、责任区清扫委托服务费   元/户.月平方米 0.2     济价费字[1997]103号 委托性服务
    9、单位生活垃圾废弃物处理费   元/立方米 6     济价费字[1997]103号  
    10、生活废弃物代运服务费   元/立方米 15     济价费字[1997]103号  
    11、移动公厕收费   元/人、次 0.5     济价费字[1999]186号  
    12、二类水冲公厕   元/人、次 0.2     济价费字[1997]103号 环卫系统下属的固定厕所免费(2008年开始)
    13、一类水冲公厕   元/人次 0.3     济价费字[1997]103号 环卫系统下属的固定厕所免费(2008年开始)
    14、城市居民垃圾处理费   元/户、月 2     济价费字[1997]103号  
48 拆迁委托费 事业性 元/平方米 25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山东省拆迁管理条例  
49 城市绿化补偿收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2]26号,鲁财综[2004]81号,鲁财综[2006]20号  
    1、易地补建绿地的代建费              
    (1)有拆迁费用的,按所处地区土地基准地价、拆迁补偿费和直接绿化费之和计算   元/平方米          
    (2)没有拆迁费用的,按基准地价、直接绿化费之和计算   元/平方米          
    (3)直接绿化费   元/平方米 200        
    2、临时占用城市绿地补偿费   元/日平方米 2       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
    3、林木补偿费和代植费             除向树木所有者支付补偿费外,还应当在指定地点补栽砍伐数量2倍的树木,没有条件补栽的,缴纳代植费。
    (1)乔木              
    ①落叶乔木              
    速生树种,胸径4厘米以下   元/株 20-60       最高不超过2000元。
    胸径每增加1厘米   元/株 加收20-50        
    慢生树种,胸径4厘米以下   元/株 50-100       最高不超过3000元。
    胸径每增加1厘米   元/株 加收40-80        
    ②常绿乔木,树高150以下   元/株 30-100       最高不超过2000元。
    树高每增加10厘米   元/株 加收50-90        
    (2)灌木              
    ①常绿球类花灌木,冠径50厘米以下   元/株 60-100       最高不超过1000元。
    冠径每增加10厘米   元/株 加收40        
    ②花灌木,冠径30厘米以下   元/株 50-80       最高不超过800元。
    冠径每增加10厘米   元/株 加收30        
    ③花灌木、小乔木型,地径4厘米以下   元/株 80-120        
    地径每增加1厘米   元/株 加收50        
    (3)绿篱(花篱),按单株排列长度计   元/米 100        
    (4)攀援植物,按覆盖面积   元/平方米 50        
    (5)露地草本花卉   元/墩 5-10        
    (6)珍贵、稀有树种或国家重点保护树种     按市场价格计算        
    (7)树木代植费     按树木补偿费的50%        
    4、有偿养护费     双方协商        
人防办                
50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中发[2001]9号, 计价格[2000]474号,财预[2002]584号,鲁价费发[2001]181号、济价费字[2001]259号,鲁价费发[2004]95号,鲁价费发[2006]220号,济价费字[2007]52号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减免政策按计价格【2000】474号文件执行
    1、新建十层(含十层)以上或基础埋深三米(含三米)以上的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     元/平方米 2000        
    2、除1款以外的新建或翻建居民住宅楼.   元/平方米 800     鲁价费发[2009]14号     
    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下的各类民用建筑,按地面建筑面积4.5%              
    3、除上述1.2款以外的其他新建民按地面建筑面积4.5%     元/平方米 2000        
51 人防工程建设费 行政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1]181号、济价费字[2001]259号,鲁价费发[2004]95号,鲁价费发[2006]220号 1. 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由残疾人开办的社会福利企业或由残疾人(持证)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免交。2、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和停产半停产企业,经当地人防部门批准,予以减、免3.由下岗职工(持证)经营的个体工商业户,在办证三年内免交。4、新办证的个体工商户,在办证当年免交。
    1、凡在本市市区内的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按在职职工人数   元/人、年 5     鲁价费发[2009]14号  
    2、个体工商户   元/户、年 25     鲁价费发[2009]14号  
广播电视                
52   有线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         缴入财政专户 [1992]鲁广厅联字1号,鲁价费发[1995]145号  
    模拟有线电视终端用户收视维护费 事业性 元/机、户、月 13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1992]鲁广厅联字1号,鲁价涉发[1995]145号  
53 有线电视入网费 事业性 元/户 100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1992]鲁广厅联字1号,鲁价涉发[1995]146号  
54 有线电视建设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1992]鲁广厅联字1号  
    1、使用国产优质件的用户      元/户 不超过200        
    2、使用进口优质件的用户   元/机 不超过250        
    3、具有商业用途的用户      元/机 不超过1000        
国土资源                
55 石油(天然气)勘查、开采登记费(包括证书费) 行政性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84号,财预[2000]127号  
56 矿产资源补偿费 行政性   国务院150号令规定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150号  
57 矿产资源勘查登记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51号  
58 采矿登记收费 行政性   大型500元 中型300元 小型200元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51号 济政办发〔2009〕13号(暂停征收截止到2010年3月份)
59 土地复垦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  
60 土地闲置费 行政性   按照该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倍收取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土地管理法》,财预[2002]584号  
61 土地登记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国土(籍)字[1990]93号、鲁土籍[1995]11号、鲁价费发[2001]345号  
    1、土地权属调查、地籍测绘              
    2、党政机关、团体   土地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含2000平方米)以下地 200元/宗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700元。
        企业   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以下 100元/宗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全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执行党政机关、团体收费标准        
        差额预算管理事业单位   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以下 300元/宗       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25元,最高不超过1万元。
        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     执行企业标准        
        城镇居民住房用地   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以下 13元/宗        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最高不超过30元。
        土地注册登记证   元/证 普通10,特制证书20      鲁价费发[2001]345号 济价费字【2010】50号(暂停征收截止到2011年3月份)
62   征(土)地管理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597号,计价格[2001]585号,鲁财综[2007]97号,鲁价费发[2001]301号  
    1、实行全包方式征地的              
    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     不超过2.1%        
    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含133.34公顷)     不超过2.8%        
    2、实行半包方式征地的              
    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     不超过1.4%        
    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含133.34公顷)     不超过1.75%        
    3、实行单包方式征地的              
    一次性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上(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上(含133.34)公顷     不超过1.05%        
    征用耕地在66.67公顷以下(含66.67公顷)、其它土地133.34公顷以下(含133.34公顷)     不超过1.4%        
    补办征地手续并需要重新进行勘察、登记的建设项目的征地管理费     0.70%        
    无偿征用、划拨国有土地管理费     35元/亩        
63 耕地开垦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1、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   按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至十二倍        
    2、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的   按被占用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八至十倍缴纳        
64   地质成果资料工本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51号、财预[2003]470号、鲁价涉字[1994]158号  
    1、社会公益性   汇交单位800元;非汇交单位1500元。        
    2、成套非公益性   协商,不低于勘查成本的10%。        
    3、档案保护费   公益性:汇交单位2元/天份,非汇交单位4元/天份;非公益:汇交单位4元/天份,非汇交单位8元/天份;抄录、复制:汇交单位单位5元,非汇交单位10元。透绘每张图件:汇交单位50元,非汇交单位100元;咨询服务:协商。        
十一 林业                
65 森林植物检疫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96号,财预[2000]127号,鲁价涉字[1992]362号  植物检疫证费取消
    1、调运检疫   按货值的百分比          
    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     0.80%        
    林木种子     0.20%        
    木材     0.20%        
    药材     0.50%        
    果品     0.10%        
    盆景     1%        
    竹类及其产品     1%        
    2、产地检疫   按货值的百分比          
    苗木及其它繁殖材料     0.40%        
    林木种子     0.10%        
    药材     0.30%        
    果品     0.50%        
66 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林护字[1992]72号,计价格[1999]1707号,计价费[1997]2500号,鲁价费发[2002]142号 ,鲁林保字[1994]3号,财预[2000]127号,计价格[2002]599号  
    1、对批准出售、收购、利用的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按成交额6%(对受货方不予收费)        
    2、对批准出售、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产品     按成交额4%(对受货方不予收费)        
    3、对批准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或其他产品在国外举办的表演、展览等活动     按纯收入50%        
67 林地补偿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财政专户 鲁价涉字[1992]362号,价费字[1992]196号  
    1、一般耕地(区分山丘和平原)              
    2、商品蔬菜地(包括鱼、藕、苇塘)为1200-1800元,     最高不超过2400元        
    3、果园地(包括树木)800-3000元     最高不超过4500元        
    4、林地(不包括树木)300-700,     最高不超过800元        
    5、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     每亩补偿250-600元        
十二 农业、畜牧                
68 国内植物检疫费(含检疫证书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452号,财预[2002]584号,鲁价涉发[1992]404号  检疫证书费取消 
    1、种子草木等繁殖材料     按国内植物检疫费标准收取        
    2、其他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     详见文        
69 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取消防疫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452号,鲁价涉发[1992]404号,计价格[1994]400号,财预[2003]2353号,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8]78号    备注:畜禽及畜禽产品检疫费一个批次出栏猪、牛、羊50头禽1000头以上的,按原标准的70%收取;日屠宰猪、羊500头、牛100头、禽1000只以上屠宰厂,按原标准的70%收取   
    1、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收费     详见文     鲁价费发【2009】14号 禽类检疫费降为0.1元/只
    2、实验室检验收费     详见文        
    3、消毒收费     详见文        
    4、兽医卫生条件审核、发证     详见文     鲁价调发[2004]90号 取消涉农的蓄禽及蓄禽产品防疫检验费中的兽医卫生条件考核、发证和定期技术监测收费
70 检验检测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9]79号,价费字[1992]452号,鲁价涉发[1992]404号 取消进、出口兽药检测费
71 农业机械监理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452号,计价格[1995]225号,鲁价涉字[1995]142号,鲁财综[2004]55号 计价格[1994]400号, (94)财预字第37号,发改价格[2003]2353号,发改价格[2004]2831号  取消特大和重大农机事故处理费、农机(驾驶员)技术培训费
    1、农业机械牌证工本费(联合收割机工本费)     详见文     鲁价费发[2005]53号 用于农业机械号牌、行驶证、登记证、号牌架、放大号、号牌固封装置、一次性成相、注销登记、停驶、复驶登记以及拓印发动机号和车架号等各种费用
    2、农业机械检验费     详见文     鲁价费发[2005]53号 用于农业机械考试报名、交通法规考试、安全知识及机械常识考试、田间作业考试、桩考、路考、补考、驾驶证、转籍(转出)、变更登记等各种费用
    3、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费     详见文        
72   农作物种子检验收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1992]鲁价涉字第404号  
十三 卫生                
73 卫生监测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  
74 卫生质量检验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财综函[2004]11号,国办发[2002]57号,财综[2008]47号  
75   预防性体检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国办发[2002]57号,财预[2003]470号,财综[2008]47号  
76   预防接种劳务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同上  
77 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314号,财预[2000]127号, 财预[2003]470号  
78 医疗事故鉴定费 事业性 2500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314号,发改价格[2003]501号,鲁价费发[2003]77号,财预[2003]470号,财综[2003]27号, 发改价格[2007]2749号  
79   考试考务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2043号、鲁价费发[2001]414号,财预[2002]584号  
    (1)卫生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费   元/人 50        
    (2)卫生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   元/人 70        
    2、医师资格考试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字[1999]176号,计价格[1999]2267号,财预[2002]584号,鲁价费发[2000]132号、鲁价费发[2005]112号  医师资格证工本费取消
    (1)医师医学综合笔试(4单元)   每人每单元   58        
    (2)助理医师医学综合笔试(2单元)   每人每单元            
    (3)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       人/元     180        
    (4)传统医学资格考核费     每场 40        
    (5)医(助理)师考试报名费   元/人 10        
80   妇幼保健档案信息IC卡工本费 事业性 25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2]7号,鲁价费函[2002]172号,鲁价费函[2004]65号,鲁财综[2008]37号  
十四 民政                
81   婚姻登记证书工本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49号,财预字[1994]37号, 计价格[2001]523号  
    1、婚姻登记证明(含工本费)     9元/对(精装)2元(简装)        
    2、离婚证   元/对 9        
    3、解除夫妻关系证明   元/对 9        
82   收养登记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9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2001]523号  
    1、登记费     20        
    2、证书工本费     10        
    3、调查费     220        
    4、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     100        
    5、公告费     据实收取        
83   殡葬收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249号,鲁价费发[2001]299号,财预[2009]79号  
    1、火化费   元/具 120       (七岁以下减半)国家一、二、三级馆可分别上浮30%、20%、10%。
    2、尸体接运费   元/具 100       20公里以内普通灵车(超过20公里的每超过1公里加收3元,按往返里程计算)
    3、骨灰寄存费             不足半年按半年计,超过半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
84 退役士兵安置任务有偿转移费 行政性   不低于8万元/人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2]65号、鲁价费函[2002]135号,济政发[2002]15号  
十五 水利                
85 水资源费 行政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81号, 财预字[1994]37号,财综[2003]89号,财综[2008]79号,发改价格[2009]1779号,济价格字[2003]210号  
86 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0]127号,财综[2003]8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128号鲁价费发【2009】14号 对批发零销售企业、外贸出口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等四类企业降为按0.5‰征收
    1、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     按上年销售或经营收入0.1%        
    2、银行     按上年利息收入0.06%        
    3、保险公司     按上年保费0.06%        
    4、各类信托投资、财务公司     按上年收入0.1%        
87 占用农业灌溉水源及设施补偿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水政资[1995]457号,鲁水财字[1998]49号  
    1、无条件兴建替代工程的     由被占用工程的管理单位编制提出占用补偿方案,经法定评估机构评定,由管辖被占用        
    2、无条件兴建替代工程的且确定无法进行评估的   按一年取水量计算,每平方米 1.5        
    3、占用赔偿费              
88 水土流失防治费 行政性   1、按应治理的破坏地貌、植被面积1至5元/平方米;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财综[2003]89号,鲁价涉发[1995]112号  济政办发〔2009〕13号            济价费字【2010】50号(暂停征收截止到2011年3月份)
          2、按堆弃的砂、石、土或者尾矿、废渣体积2至6元/立方米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89 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行政性   按占地面积每平米一次性交纳1-2元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预[2002]584号,鲁价涉发[1995]112号  
90 水工程占用补偿费 行政性 临时性占用堤防、大坝、 12元/平方米月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6]6号,鲁价费发[2006]192号,鲁财综[2006]87号  
        临时性占用滩地、提防、库区等 6元/平方米月        
        临时性占用水域    10元/平方米月        
        长期性占用 10元/平方米年        
        管线占用      50元/米年        
91 狼猫山水库堤坝养护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7]36号,鲁价费发[2007]207号  
十六 知识产权                
92 专利收费 行政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财预[2000]127号,计价格[2000]2441号,计价格[2002]185号,发改价格[2009]364号,计价格[1994]971号  
十七 工商                
93 企业注册登记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计价格[1999]1707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计价费[1998]1077号,国办发[2004]10号  工商行政机关代表政府对企业法人(包括公司)注册登记公告,不另收公告费,开业登记费最低50元)。
    1、开业注册登记     详见文        
    2、变更登记     详见文        
    3、年度检验   元/户 50        本年度内已办理了变更登记并收取了变更登记费的不再收年度检验费,发给〈广告经营许可证〉时不另行收费
    4、补(换)证照及领取执照副本              
94   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计物价[1993]1744号,国办发[2004]10号,财综[2008]47号  
    1、开业登记     20        
    2、变更登记   元/户 10        
    3、补(换)发营业执照   元/户 10        
    4、营业执照副本   元/个 3       个体工商户自愿领取营业执照副本,个人合伙开业登记、变更登记、补(换)发营业执照、领取营业执照副本等 
95 商标注册收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414号,财预字[1994]37号,财综字[1995]88号,计价格[1995]2404号,计价费[1998]1077号,发改价格[2008]2579号,鲁价涉发[96]183号  
96 著名商标评审费、公告费 行政性 元/件 2700 省级 缴入地方国库 鲁财综[2001]21号,鲁价费发[2002]79号,鲁价费发[2009]14号  
十八 食品药品监督                
97 GsP认证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3]83号, 发改价格[2004]59号 代省里收
98 药品检验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预[2009]79号,发改价格[2003]213号 市药检所收
十九 发展改革(物价)                
99   收费年度审验费 行政性   收费额5‰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1997]252号  
100   价格鉴证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1]62号  
二十 人口和计划生育                
101   社会抚养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财规[2000]29号,财预[2000]127号,国务院令第357号  
102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国库 鲁价费发[1998]322号  
二十一 旅游                
103 证书工本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32号,财预[2003]470号,财综[2005]50号,发改价格[2006]83号  
    1、星级标牌工本费(含星级证书费) 行政性         价费字[1992]132号  
    (1)四、五星级标牌工本费         元/块 1080        
    (2)一、二、三星级标牌工本费    元/块 930        
    2、A级旅游景区标牌(含证书) 行政性 元/个 500     鲁价费发【2006】57号  
    3、工农业旅游示范点标牌(含证) 行政性 元/个 500     鲁价费发【2006】57号  
104   导游人员资格考试费 事业性 元、人、次 260 省级 缴入地方国库 财综[2006]31号,发改价格[2006]2051号,鲁财综[2006]55号,鲁价费发【2003】182号  
    1、导游人员等级考核费 事业性   详见文件        
二十二 环保                
105 排污收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国务院令第369号,财综[2003]38号,四部委令第31号  
    1、污水排污     详见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2、废气排污     详见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3、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排污     详见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4、噪声排污     详见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5、二倍以上标排污费     详见文件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省人大2001第24次会议  
106 环境监测服务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178号,财预[2002]9号  
107 煤炭含硫量分析测定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国库 鲁财综字[1999]55号,鲁价费发(2000)34号 济政办发〔2009〕13号济价费字【2010】50号(暂停征收截止到2011年3月份)
108 石油勘探开发排污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国库 鲁政办发(1995)84号,鲁价涉发[1995]288号  
二十三 税务                
109 工本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111号,财预字[1994]37号  
    税务票据工本费     详见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鲁价费发[2009]14号  
二十四 财政                
110   证书工本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604号,财预[2002]584号,鲁价费函[2004]12号,鲁财综[2008]74号  
    收费票据工本费     详见文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374号,  
111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费 事业性 元/人、科 60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575号  
112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收费 事业性 元/人期 72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2]246号  
113   珠算技术鉴定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涉字[1994]68号,鲁价费发[2002]247号         
    1、普通级综合鉴定费                     
    (1)职工                    元/人次 10        
    (2)学生                    元/人次 5        
    2、能手级单项鉴定费                     
    (1)职工                    元/人次 6        
    (2)学生                    元/人次 3        
二十五 档案                
114 档案收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2]130号,财预[2003]470号  
    1、档案保护费     详见文        
    2、复制费     详见文        
115   档案干部继续教育收费 事业性 85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涉字[1992]第201号  
二十六 贸促会                
116 证书工本费 行政性       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36号,发改价格[2004]2839号,财预[2009]79号  济政办发〔2009〕13号济价费字【2010】50号(暂停征收截止到2011年3月份)
    一般原产地证明书费   元/份 35 中央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鲁价费字[2005]12号    
117 认证费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36号,财预[2009]79号,计价格[1999]1165号  
118   仲裁费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国函[1988]89号,国函[1988]90号,价费字[1992]236号 2济政办发〔2009〕13号济价费字【2010】50号(暂停征收截止到2011年3月份)
119 涉外(台)经济贸易争议调解费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36号,财预[2009]79号 济政办发〔2009〕13号济价费字【2010】50号(暂停征收截止到2011年3月份)
二十七 工业和信息化(无线管委会)                
120 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行政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218号,财建[2002]640号,发改价格[2003]2300号,发改价格[2005]2812号,发改价格[2007]3643号,计价格[2002]605号鲁价费发[2002]119号  
121 无线电设备检测费 行政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计价费[1998]218号  
二十八 仲裁委                
122 仲裁收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地方国库 国办发[1995]44号,财预[2009]79号,鲁价费函[2004]103号  
    1、案件受理费     详见文    缴入地方国库    
    2、案件处理费      详见文    缴入地方国库    
二十九 外交(外办)                
123   签证费 行政性   详见文 国家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1999]300号  
124   护照费 行政性 元/本 50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1992]价费字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财预[2000]127号  
125   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及签注费 行政性 元/证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4]14号,鲁财综[2004]50号  
三十 商检                
126 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   行政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发改价格[2003]2357号,财综函[2007]2号,财综[2007]54号,发改价格[2007]2216号,财综[2009]25号,鲁价费发[2004]41号  
127 实验室检验项目、鉴定收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128 检疫处理等业务收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国库 同上  
三十一 党校                
129   函授学院办学收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计办价格[2000]906号  
    教材费     详见文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130   研究生收费 事业性     中央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1、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     详见文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2、研究生报名考试费     详见文     发改价格【2005】2238号  
    3、研究生住宿费     详见文     发改价格【2005】2238号  
131   短期培训进修费 事业性   详见文 中央 缴入中央财政专户 发改价格【2003】1011号  
三十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132   保存人事关系及档案收费 事业性 元/人、月 20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1992]价费字253号,财预[2003]470号,鲁价费发[1998]211号,鲁价费发[2009]14号  
133   考试考务费 事业性     中央      
    1、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能力考试   元/模块 55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鲁价费发[2009]14号  
    2、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报名、考试   元/人、科 75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字[2000]27号,计价格[2001]434号,财预[2002]584号,鲁价费发[2004]196号  
    3、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   客观题 60元/人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办价格[2000]839号  
        专业题 120元/人科        
    4、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元/人科 6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969号,财预[2002]584号  
    5、职称外语等级考试   元/人科 54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鲁价费发[2004]196号    
    6、经济专业资格考试   元/科 44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7、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   元/科 58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8、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   元/人 57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9、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   元/人 58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鲁价费发[2004]56号  
    10、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考试   元/人 58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11、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   元/人 56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鲁价费发[2004]196号    
    12、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笔试)   元/科 6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同上  
       国际商务师资格考试(口语)   元/人 54        
    13、初级、中级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   元/人科 6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鲁价费发[2004]196号  
    14、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执业资格考试   元/人科 62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1698号,财预[2002]584号,鲁价费发[2004]196号  
    15、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   元/人 10   同上 鲁价费发[2003]70号  
    16、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费   元/人科 70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2]2546号  
    17、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1]32号,计价格[2001]1320号,财预[2002]584号,发改价格[2003]378号  
    18、珠宝玉石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费、考试费         缴入中央国库 计价格[2002]1346号  
    19、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   笔试 40元/人科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省物价局、财政厅鲁价费发[1999]53号  
        面试 70元/人场        
    20、职称外语水平考试   元/人科 55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4]56号  
    21、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核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22、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     详见文 国家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9]201号  
134   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 行政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涉字[1994]第70号,鲁价费发(2000)235号  
135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劳动能力鉴定费 事业   300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5]44号,鲁价费发[2005]163号,鲁价费发[2005]103号  
136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考务费 事业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7]111号,鲁价费函[2008]13号  
137   企业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 事业性 元/人次 250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涉发[1994]181号 企业内部鉴定不收费;首次鉴定费由所在单位交纳;申请复议,与首次结论一致,由申请方负担,反之,由首次鉴定单位缴纳.
138   职业技能培训、考核及鉴定费 事业性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字[1996]44号,鲁价涉发[1996]208号,鲁价费发[2001]80号,鲁价费发[2005]174号  
    1、职业技能培训费     详见文     鲁价涉发[1996]208号 含理论考试和技能培训及考核中的原材物料的消耗.
    2、烹调师培训费     详见文       含原材物料的消耗.
    3、面点师培训费     详见文       含原材物料的消耗.
    4、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收费     详见文     鲁价费发[2005]174号鲁价费发[2009]194号 知识考核实行计算机智能化考试的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次增加10元。
三十三 政府采购                
139 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 行政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财综[2006]92号,鲁价费发[2007]126号,鲁财综[2008]42号    
三十四 老年大学                
140   老年大学学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价费发[2008]29号,济价费发[2008]126号  
三十五 政府部门                
141 政务信息公开收费 行政性     中央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鲁财综[2006]92号   鲁价费发[2007]126号 鲁财综[2008]42号鲁价费发[2008]190号    
三十六 油区管理                
142 原油管理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政办发[1996]44号,鲁政办字[2002]77号  
143 工农工作协调费 事业性   详见文 省级 缴入财政专户 鲁政办发[1996]44号,鲁政办字[2002]77号  
备注: 1、收费项目截止时期为2009年12月31日。
      2、带▲号为涉及企业的收费项目。本目录以山东省收费目录为基础,列入的为济南市目前正在征收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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