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
济价检字〔2013〕5号
关于加强2013年春节期间
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价局、高新区物价办:
2013年春节即将临近,为进一步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使全市人民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春佳节,根据国家发改委、山东省物价局、济南市政府办公厅等各级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济南市物价局的工作安排,市局党组研究决定,从2013年1月11日至2月15日,全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集中力量,统一开展为期35天的市场价格行为监督检查行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廓清思路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春节期间的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意义重大。春节期间,受消费需求激增和雨雪等恶劣天气影响,往往是市场价格的巨大波动期,此时也正是物价部门大有作为的关键时期,尤其是在价格市场化改革的今天,市场价格行为监管不仅是物价部门的根本职责,更是价检机关的安身立命之本。近几年来,国家发改委反复要求物价部门的工作重心要从过去的以价格管理为主,及时转移到以市场价格监管为主,并把监管好市场调节价格、维护好民生利益摆到突出位置。因此,广大价检人员要以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执法为民的责任意识,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引,按照““稳物价、推改革、强监管、安民生”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美丽泉城”这个中心和大局,密切关注价格走势,切实掌握市场动态,把加强春节市场价格监管工作放在首位,特别是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吃、住、行、游、购、娱”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价格,要切实做到“放得开、管得好”,不断提升物价部门的社会形象。
二、突出重点
(一)要突出监管的重点领域。餐饮娱乐、民营医院、旅游服务、公路客运、商场超市、家居、房地产、停车场等行业的价格和收费行为,均是平时价格举报投诉较为集中的领域,各县(市)、区物价局要针对上述领域,组织得力人员,有计划、有步骤的重点检查和整治,大力查处不明码标价、乱涨价、乱收费、分解项目重复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带头涨价、哄抬价格、造谣惑众、牟取暴利以及以价格自律为名,串通定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春节前,各单位要完成对辖区内各经营单位的拉网式检查,确保节前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二)要重点查处价格欺诈行为。要合理组织力量加强市场巡查,重点加大对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两套价格、虚夸价格、虚构原价、虚假折扣、模糊赠售、隐蔽价格附加条件、不履行价格承诺、质价不符、缺斤短两和变相涨价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营造诚实守信的经营环境。对性质恶劣、问题突出、影响较大的价格违法案件,在进行相应处罚的同时,还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
(三)要兼顾对政府定价(指导价)的检查。春节期间是客流物流和旅游高峰,要加强对公路客运和城市公交、出租车等交通运输价格的检查和巡查,严厉打击春运期间违规上调票价、价外收费等违法行为。加强对收费站口的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做好春节期间免收通行费的政策公示,确保免收通行费的惠民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做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切实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加强与旅游相关的住宿、餐饮、购物、停车、景点门票等价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景区门票价格是否存在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及优惠减免措施,停车收费是否违规等行为,景区内商品销售是否明码标价。此外,对旅游经营者以“零负团费”、“特价”等虚假的或使人误解的价格宣传、招徕和组织接待游客的行为以及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减少旅游景点、减少服务项目、降低服务标准等变相涨价的行为,均要予以严查。
(四)要同步开展明码实价整改情况的检查验收。2012年8月部署的“倡导价格诚信,推进明码实价”的活动,从时间节点上看,各单位已完成了自查自纠工作,目前已进入到检查验收阶段。因此,在此期间,各县(市)区物价局要按照市局安排,同步组织开展对全市大型商业企业落实“倡导价格诚信,推进明码实价”活动整改情况的检查验收工作,从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便下一步的全面推进,该项工作结束后,要将检查情况专题报市价检局。
三、讲究策略
这次集中行动,将由市局和区县同时、分别、独立开展,市局将成立四个检查组,主要负责对主城区重点行业的市场价格行为进行检查(检查任务分配表附后),各县(市)区按照通知要求自行组织辖区内任务表以外单位的检查,市局视情进行随机抽查督导。检查要讲究策略技巧,注意改进方式方法,灵活运用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手段,在确定对检查对象展开检查前,要先期进行深入调查、摸底、走访,同时,要密切关注经营服务企业开展的促销活动、所刊登的广告等信息,广泛收集价格违法行为线索,及时获取有效证据,做到有的放矢。此外,要畅通群众价格权益诉求渠道,确保“12358”价格举报电话24小时畅通,做到热情倾听、耐心解答群众价格咨询,认真受理群众价格举报,并从中捕捉价格违法信息,及时进行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重要性,主动转变思想观念,破除畏难情绪,认真组织和开展好这次市场价格行为监管行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主要负责人要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靠上抓,切实在全市物价系统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为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障。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要注意加强与商务、工商、旅游及新闻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沟通与交流,积极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努力形成多方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加大活动的影响力和推动力。各县(市)区之间要加强交流,市局将及时调度、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发挥好典型示范作用,做到取长补短、整体推进。
(三)加大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各种时机,在辖区广场、购物中心等大型公共场所,采取张贴价格政策提醒公告、发放价格政策宣传材料等方式,大力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保障节日市场供应、保持价格总体稳定的政策措施,及时澄清虚假报道和不实信息,稳定社会预期。同时,进一步加强与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及时发布市场价格监管相关工作信息,适时对查处的重大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案件予以公开曝光。
(四)依法办案,廉洁执法。在执法办案过程中,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同时要认真执行国家《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廉洁自律规定》,严格遵守“十个禁止”廉洁执法纪律,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执法不公、蛮横无理、服务不到位以及吃拿卡要等问题。
各单位加强节日期间价格监督检查、保持节日市场价格稳定的情况和1个典型案例,请于2013年2月15日前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检查五科。
传真:0531—66608547;email:jn66608547@qq.com 。
附件:市局检查组重点检查单位
济南市物价局
2013年1月10日
济南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3年1月10日印发
附表:
市局检查组重点检查单位
检查组 | 带队领导 | 检查组成员 | 区域 | 重点检查单位 |
检查一组 | 王新政 | 曲晓崴、程海峰、张程 | 天桥区 | 国美电器缤纷五洲店 |
居然之家北园店 | ||||
检查二组 | 景 钢 | 黄梅、王振、王晓蓓 | 历下区 | 沃尔玛(泉城路店) |
家乐福超市 | ||||
检查三组 | 王 江 | 樊兴林、许闽、魏巍 | 槐荫区 | 和谐广场购物中心 |
新华联(世购店) | ||||
历城区 | 乐购超市(七里堡店) | |||
大润发洪楼店 | ||||
检查四组 | 张 敏 | 孙殿彬、马冬冬、陈震 | 市中区 | 银座七里山店(银座奥特莱斯) |
苏宁电器八一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