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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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发电

发电单位山东省物价局签批盖章陈

等级  特提·明电鲁价发电〔2014〕2号鲁机发号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降低成品油价格的通知

各市物价局,中石化山东分公司、中石油山东分公司及有关成品油经营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国内成品油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14〕9号)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省成品油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供军队及国家储备用汽、柴油(标准品,下同)供应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25元和120元,考虑汽油质量升级至第四阶段的因素,调整后的汽、柴油供应价格分别为每吨87007585元。其他成品油价格相应调整,非标准品价格由成品油生产经营企业按照国家规定的品质比率确定。调整后的成品油标准品价格见附件1

  供交通、民航等专项用户汽、柴油最高供应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的汽、柴油标准品最高供应价格每吨分别为9100元和7985元,其中,供渔业、林业、农垦用汽、柴油供应价格暂按供军队用油价格执行。

  二、汽、柴油最高批发、零售价格等额调整,调整后各标号汽、柴油每吨及每升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见附件2。车用乙醇汽油零售价格按同标号普通汽油价格执行。

  三、其他相关价格政策按国家发展改革委《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和我省现行价格政策规定执行。

  四、调整后的价格自2014年11024时起执行。

  附件:1.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2.各标号国Ⅳ汽油、国Ⅲ柴油最高批发和最高零售价格表

  山东省物价局

                          2014年1月10

附件1

成品油供应价格调整表

  单位:元/吨

品种

调整前供应价格

调整后供应价格

供军队等部门用90号汽油(Ⅳ)

(标准品)

8535

8700

供军队等部门用0号柴油

(标准品)

7705

7585

供军队用灯用煤油

7740

7620

供军队用海军燃料油

5550

5460

航空汽油(标准品)

10090

10280

附件2

各标号国Ⅳ汽油、国Ⅲ柴油最高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表

品种

最高零售价格

最高批发价格

/吨

/升

合同约定

配送的

合同未约定

配送的

90

9465

7.06

9165

9118

93

10033

7.60

9733

9683

95

10317

7.82

10017

9965

97

10601

8.15

10301

10248

0

8350

7.20

8050

8008

5号

8183

7.05

7883

7842

10号

8016

6.91

7716

7676

10号

8851

7.76

8551

8507

20号

9269

8.13

8969

8922

35号

9603

8.42

9303

9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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