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价费字〔2014〕28号
济南市物价局
关于千佛山风景名胜区齐鲁碑刻文化苑
门票价格的通知
千佛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关于千佛山风景名胜区齐鲁碑刻文化苑门票价格(试行)的通知》(济价费字〔2013〕35号)试行期即满,经研究,同意期满后转为正式门票价格,即每人次10元。
2014年3月14日
抄送:省物价局,市地税局,市园林局。
济南市物价局办公室 2014年3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