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馆有关殡葬收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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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价费字〔2014〕90

关于进一步规范

殡仪馆有关殡葬收费的通知

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殡仪馆、莲花山殡仪馆:

  你局《关于商请重新核定殡仪馆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济民函[2014]21号)收悉,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民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149号)文件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殡仪馆殡葬收费,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通过成本测算,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济南市殡仪馆、莲花山殡仪馆殡葬基本服务项目。

项目

编号

类型

计费单位

收费标准(元)

遗体

接运

1

保障型遗体接运车

接运

230

2

经济型遗体接运车

370

3

特需型遗体接运车

600

4

一般抬尸

50

5

一般消毒费(车、具)

70

冷藏

6

组合冷藏柜

50

7

单人单体冷藏柜

100

8

单人单间冷藏柜

200

9

平板火化炉

400

10

拣灰火化炉

800

11

保障型骨灰寄存

60

12

经济型骨灰寄存

120

13

特需型骨灰寄存

350

  二、济南市殡仪馆、莲花山殡仪馆延伸服务项目。

  (一)一般整容:150元/具(不锈钢工作台、整容化妆、理发刮脸、擦大出血及各种一次性防护用品),特殊整容收费由双方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二) 骨灰处理费:每具40元。

  (三)探视遗容服务费:每探视遗体一次收取服务费80元(含进、出冷藏、抬尸、现场看护、陪同、消毒等)。

  (四)解剖遗体服务费:每解剖验尸一次收费500元(专用解剖室配备水、电、工作台、换气扇、空调等设备,并安排专职人员搬运尸体、尸体解冻、消毒、打扫卫生等)。

  (五)济南市殡仪馆告别厅一厅:每场次1800元;告别厅二厅每场次1400元 ;告别厅三厅每场450元。以上收费含电子显示屏、告别仪式佩带所需小花、盆栽鲜花、哀乐、尸体护罩、告别棺、重复摆放使用的花圈、重复使用的大鲜花蓝及其它重复使用的物品和设施。大贵宾室使用费每场300元;中贵宾室使用费每场200元;小贵宾室使用费每场100元 。

  (六)莲花山殡仪馆大告别厅:每场次1230元;告别厅一厅每场次490元;以上收费含电子显示屏、告别仪式佩带所需小花、哀乐、重复摆放使用的花圈、其它重复使用的物品和设施。大贵宾室使用费每场260元;小贵宾室使用费每场150元 。

  三、殡仪馆销售的骨灰盒、寿衣、花圈等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差率控制,最高加价幅度不得超过实际进价的30%。

  四、殡仪馆告别厅使用的鲜花造型、入殓祭奠服务、礼仪护灵或送灵等其它殡葬仪式、特殊地点抬尸服务费、济南市市外长途运尸、殡仪馆提供的和逝者家属提出的其它特殊服务项目,由双方协商具体服务内容和价格。殡仪馆提供摄像、刻盘等其它个性化服务,可参照市场价格及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自主定价。以上收费本着丧属自愿的原则,在提供服务前必须与经办人签订书面协议,殡仪馆不得强制服务和收费。

  五、济南市殡仪馆、莲花山殡仪馆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文件依据、举报电话、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等内容,为群众监督、选择提供方便。

  六、根据《关于为城乡低保家庭和部分优抚对象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济民发〔2010〕5号)的要求,正在享受救助的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成员、本市无丧葬补助费的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核退役人员),减免基本殡葬服务项目。免费项目包括:遗体运输、遗体冰存三天、消毒抬尸、普通告别、火化、普通骨灰盒一只、骨灰寄存一年。

  七、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以前有关济南市殡仪馆、莲花山殡仪馆的收费文件同时全部废止。

济南市物价局

                                  2014年1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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