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 |
项目名称 |
政策依据 |
执收部门 (单位) |
征收对象 |
征收标准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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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部门 |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报名考 试费 |
《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2012〕140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招生考试收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财综〔2014〕18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5〕59号),《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教育局转发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费征缴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济财非税〔2013〕11号) |
教育部门招生考试机构 |
参加该考试的学生 |
收费标准核定为16元/科/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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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部门 |
中小学住宿费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9号),《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教监字〔2008〕5号),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5〕123号),济南市物价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鲁政办发〔2000〕69号)文件的通知》(济价费字〔2000〕244号) |
教育部门寄宿制中小学 |
需要寄宿的学生 |
义务教育阶段:(城市)70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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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部门 |
公办幼儿园保教费、住宿费 |
《幼儿园管理条例》(国家教育委员会令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3207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幼儿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81号),济南市物价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济价费字〔2016〕11号) |
公办幼 儿园 |
公办幼儿园入园幼儿 |
(一)示范类幼儿园500元/生.月、一类幼儿园400元/生.月、二类幼儿园320元/生.月、三类幼儿园260元/生.月.(二)财政补贴和经费自理的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财政补贴的公办幼儿园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上浮,最高幅度不得超过20%;经费自理的公办幼儿园,最高幅度不得超过30%。(三)实行寄宿制的公办幼儿园的住宿费可在其保教费收费标准的20%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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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部门 |
普通高中学费、住 宿费 |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关于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2〕8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9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社厅《关于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政策促进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93号),《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鲁财教〔2016〕53号),《济南市国办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济价费字〔2005〕112号) |
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初中学校附设的高中班学校。 |
由国家和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的高中部、初中学校附设的高中班学生。 |
普通高中学费800元/生、学期;普通宿舍100元/生学期、A类公寓:150元/生学期、B类公寓250元/生学期、C类公寓350元/生学期、D类公寓450元/生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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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部门 |
中等职业学校学费、住宿费 |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国家教育委员会 国家计划委员会 财政部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2《普通高级中学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教财〔1996〕10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64号,有效期至2015年7月31日),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山东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5〕123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鲁价综发〔2015〕129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物价局等三部门关于调整规范我省中小学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9号),《关于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鲁财教〔2013〕50号),《关于全部免除中等职业教育学费的通知》(济财教〔2013〕45号) |
中等职业学校 |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 |
学费0元/学年;住宿费200-1200元/学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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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部门 |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学费、住宿费、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期培训费 |
《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教财〔2006〕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同意北京大学等35所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52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中共中央党校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学费等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011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做好2003年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2003〕4号),《国家计委 财政部<关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直属教学点收费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2〕838号),《关于高等学校示范性软件学院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2〕665号),《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调整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办学收费标准的通知》(计办价格〔2000〕906号),《关于颁发义务教育等四个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1996〕101号),《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367号),《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收费制度的通知》(教财〔1992〕4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702号),《关于调整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台湾地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教电〔2005〕333号),《关于调整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招收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生收费标准及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教财〔2005〕22号),《关于调整大中专院校收费标准的报告的通知》(鲁政办发〔2000〕68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成人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3〕85号),《关于我省高等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05〕84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大中专院校学生公寓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鲁价费发〔2011〕64号),《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关于优化普通高校学费结构有关事宜的通知》(鲁价费发〔2013〕136号),《关于贯彻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4〕6号),《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53号),《关于我省艺术院校特色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51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收费管理政策促进学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93号),《关于完善校企合作办学收费政策促进高校创新发展的通知》(鲁价费发〔2015〕4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我省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特色专业学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47号),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10所高校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60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中国海洋大学等7所高校继续实行学分制收费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59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滨州学院飞行技术等专业学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62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研究生教育学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6号),《关于优化高校收费政策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89号),山东省物价局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我省独立设置艺术院校部分专业学费标准问题的复函》(鲁价费函〔2016〕87号) |
高等学校(含科研院所、各级党校等) |
高等学校学生 |
高等学校住宿费:500元/生.学年; 高职:4800-7000元/生.学年; 本专科:4500-8800元/生.学年; 实行学分制的本专科(高职)在同层次同专业标准基础上上浮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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