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的新兴力量,在回应农村留守儿童心理社会服务需求、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全面健康成长中具有积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1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4号)有关精神要求,近日,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指导意见》(民发〔2017〕126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围绕“引导家庭尽责、充实基层力量、注重因地制宜、强化专业作用”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支持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政策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关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的有关要求,促进农村困境儿童保障工作,《意见》最后提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农村困境儿童相关工作参照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开展。
(来源:民政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