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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粮油及政策性用粮的入库、储存、出库质量检验任务。 |
序号 | 事项 | 子事项 | 主要内容 | 实施依据 | 实施期限 |
1 | 制订粮食质量和卫生监督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 春秋两季对全市储粮企业进行政策性粮油质量安全普查 | 根据国家局和省局关于加强粮食质量监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订监测计划,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对粮食质量安全进行定期、不定期监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春秋两季对全市储粮企业进行政策性粮油质量安全普查。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 长期 |
对军供粮油进行质量检查 | 加强对军供粮油的质量检查,按照国家要求,严把军粮质量关,确保军粮质量合格率100%。 | 《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发〔2010〕161号) | 长期 |
2 | 组织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 | 开展收获粮食质量和品质调查监测及报送工作 |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每年夏季和秋季对新收粮小麦和玉米进行质量监测调查采样工作。 | 《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发〔2010〕161号) | 长期 |
3 | 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粮食购销、储存和运输活动中粮油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与不定期进行检查,通报粮食质量及检测结果 | 春季、秋季政策性粮油质量检查工作 | 每年春季、秋季分别对市直和县区的地方储备粮、政策用粮油进行检查。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长期 |
开展新收获粮食质量调查及会检样品报送工作 | 根据上级有关要求,每年夏季和秋季分别对新收获粮小麦和玉米进行质量监测调查采。 | 国务院(2003年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88号公布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 | 长期 |
开展最低收购价小麦质量管控和验收、“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风险监测小麦样品采集等项工作 | 开展最低收购价小麦质量管控和验收、“放心粮油”质量安全监测、风险监测小麦样品采集报送等项工作。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 长期 |
加强对收购和轮换环节工作的专项检查 | 按照标准要求做好对粮食收购和轮换环节工作的专项检查。 | 《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发〔2010〕161号) | 长期 |
4 | 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承担地方粮食质量标准化工作和粮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 严格贯彻执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及时对在用标准、技术规范和检测方法等进行不间断的跟踪、查新和清理 | 要及时对在用标准、技术规范和检测方法等进行不间断的跟踪、查新和清理,确保检验工作所依据的标准、法规等最新有效,切实做到执行标准的最新与统一,进一步夯实粮油质量监管的基础。 | 《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发〔2010〕161号) | 长期 |
5 | 协助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规划和指导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负责制定粮食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 粮食质量监督检验体系建设 | 抓好以粮油质量检测站为中心,覆盖全市储粮企业的粮食质量监管网络,完善市、县(区)、企业三级质量监管网络,完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7号公布 根据2013年7月1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 长期 |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 | 必须通过相关部门计量认证 | 《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发〔2010〕161号) | 长期 |
6 | 受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委托,受理粮油质量仲裁的鉴定 | 做好粮食质量安全检验争议仲裁工作 | 出现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与纠纷时,可以按照规定接受委托、仲裁等检验工作。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发〔2010〕161号) | 长期 |
长期 |
7 | 组织全市粮油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贯彻实施检验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 开展粮油检验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 培训指导储粮单位建立健全粮食出入库检验制度和粮食质量档案,为指导企业安全储粮提供技术和制度支持。 | 《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发〔2010〕161号)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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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组织推广有关新方法、新技术、新成果 | 及时对在用标准、技术规范和检测方法等进行不间断的跟踪、查新和清理 | 对在用标准、技术规范和检测方法等进行不间断的跟踪、查新和清理。 | 《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 | 长期 |
实验室间比对 | 与其他市站进行实验室间比对工作,交流工作经验,提高业务水平。 | 《国家粮食质量检验监测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国粮发〔2010〕161号) | 长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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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87187098 15064041272 |
举办单位联系人: 王善勇 联系电话:666071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