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2-00916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 成文日期: 2022-03-18 发布日期: 2022-03-18
  • 发布机构: 政策法规处
  • 标题: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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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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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发展改革局、济南高新区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起步区管委会经济发展部、南部山区管委会规划发展局,机关各处室、委属各单位:

现将《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长期基础性工作。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在上级发展改革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顺利完成,取得显著成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中共济南市委、济南市人民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结合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服务济南“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围绕推动全面依法治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持续提升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深入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把全面依法治市各项要求贯穿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提高履职用权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为发展改革中心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法治素养显著提高,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有效树立。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明显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职权法定、运行规范、公开透明、权责统一、廉洁高效的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深入推进,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全体党员干部党规党纪和法治意识牢固树立。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对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的认同度明显提升。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全市发展改革法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发展改革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以人民群众的需要为出发点,着力增强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服务发展改革大局。紧紧围绕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和强省会建设,围绕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深入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提高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实效。聚焦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围绕提升普法针对性创新性实效性、增强干部学法用法的自觉性主动性等,出实招、下实功、见实效。

——坚持融入法治实践。坚持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化解行政争议共同推进,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日常工作,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实现新突破。

——坚持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加强对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整体谋划,充分调动各方面普法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拓展普法工作思路理念,创新普法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学习交流,上下团结协作,形成系统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普法内容,突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通过多种形式,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建设法治机关的生动实践。

2.突出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自觉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加强实践性较强的宪法相关法以及宪法实施案例的学习宣传。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集中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

3.突出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规范行政行为、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让民法典走到党员干部身边、走进党员干部心里。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深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切实当好民法典的学习者、传播者、实践者,推动民法典深入人心。

4.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围绕实施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强省会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建设,聚焦构建“东强西兴南美北起中优”城市发展新格局,立足扩大有效投资、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大力宣传《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节约能源法》《安全生产法》《政府投资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并抓好新制定新修改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围绕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强化《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  

5.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二)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质

1.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充分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综合运用学法用法、述法考法等措施,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切实提高全市发展改革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制度。建立党员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明确党员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丰富日常学法组织形式,保障党员干部学法时间和学法质量,每年至少专题学习一次党内法规。强化法治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党员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3.突出新录用、新提任干部学法。通过组织参加宪法宣誓、开展集体谈话等方式强化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新录用、新提任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和制度观念,增强新录用、新提任干部依法依规办事能力,形成遇事找法律依据、办事依法定程序、解决问题用法律的习惯。

4.突出重点岗位人员学法。要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重点岗位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出台法律法规、立法技术专题集中培训,使负责立法和制度建设、审批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相关人员熟练掌握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升工作能力。

5.做好学习交流研讨。强化党务业务融合,充分利用党建学习平台学习法律法规。运用“三会一课”、青年发改论坛、法治讲座、社区共建等机制开展法治学习和交流研讨。借助“安全生产月”“全国节能宣传周”“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开展专题法治交流,大力提升普法教育水平。

(三)将普法融入法治实践,推进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

1.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融合。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法治建设年度计划,深入开展法治进机关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促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扎实有效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积极推进广大干部结合岗位需求进行学法用法,熟练掌握与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学法用法实际效果。

2.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起草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规范立法和制度设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通过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后,要通过多种方式同步进行宣传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掌握。

3.把普法通入执法和化解行政争议过程。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中,实时普及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

4.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充分发挥以案释法的引导、教育和警示作用。充分利用典型案件进行法律解读,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使典型案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普法过程。

(四)持续创新形式,提升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1.加强发展改革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法治机关建设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鼓励全市发展改革系统结合实际情况,积极建设法治长廊、法治园地、法治橱窗等,运用法治文艺等方式,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形成学法用法良好氛围。依托青年发改论坛、法律课堂等各类学习培训平台,邀请法学专家或者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骨干为干部做专题法治讲座。

2.积极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应用等平台和小程序,开辟法治专栏,展示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鼓励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每日一题等形式,扩大普法参与广度和深度。积极加入全国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推动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等网络平台的信息共享,扩大法治文化传播影响力。利用“学习强国”、山东干部网络学院、济南日报、“济南法治六进”微信公众号、《依法治市》刊物等平台,丰富法治学习场景。鼓励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积极以音视频等形式,讲好法治故事。

3.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所属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要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件及时开展及时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提升普法宣传效果。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普法规划顺利实施

(一)健全组织领导机制。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科学制定规划,认真组织实施。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总体部署,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明确专门工作机构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落实,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二)落实好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突出普法重点,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全面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广大干部学法用法。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公职律师能力建设和日常管理,积极拓展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

(三)做好总结评估。参照全市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成效以及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效果的自查评估。积极参加“八五”普法中期评估,重在发现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建议,推动解决问题。参加终期总结验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评估结果运用。

(四)强化上下联动。市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普法工作的指导,及时协调好普法工作遇到的问题。要加强普法工作的交流,及时反映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做法,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共享普法资源,推动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五)加强基础保障。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要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确保“八五”时期普法经费投入不低于“七五”时期水平,保证普法工作正常开展。要加强人员保障,重视法治工作机构和执法队伍建设,及时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作风实的干部充实在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一线,确保普法工作有声有色、有力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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