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2-00714 组配分类: 工作进展
- 成文日期: 2022-09-05 发布日期: 2022-08-23
- 发布机构: 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
- 标题: 关于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有关市直部门、单位,各区县发改部门,相关市场主体: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审计署、广电总局、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以下简称《意见》),为贯彻落实好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意见》重要意义
《意见》共提出5方面20条具体政策举措,全面对标对表国家明确的公共资源交易改革方向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紧盯当前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进一步申明法规制度要求,补齐配套制度机制短板,夯实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责任和行政监管责任,严格规范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同时做好对招标投标各方主体宣传引导工作。
二、进一步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按照《意见》要求,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建立健全协同监管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智慧监管手段,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共同做好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工作,推动招标投标法规制度和《意见》执行到位,持续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意见》落实落细
各级各有关部门、相关市场主体应参照《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规范清单》(附件2)积极开展对照、自查、整改,强化招标投标行为规范提升。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各行业招标投标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典型经验复制推广,适时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监管职责不履行、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区县和单位,视情进行督办、通报、向有关方面提出问责建议。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
2.招标投标各方主体行为规范清单(根据《意见》整理)
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2年8月23日
关于做好《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贯彻落实的通知.pdf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