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3-00010 组配分类: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 2023-01-12 发布日期: 2023-01-1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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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按期高质量完成了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结情况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82件,其中79件为市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收到,3件为会后收到。从承办类别来看,主办件19件、分办件25件、会办件38件。截至目前,82件人大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面复率100%、代表反馈满意率100%。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夯实工作责任。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内容,建立主要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从办件受理、答复拟定到督办反馈环环相扣的逐级负责制,突出做好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注重加强与会办单位的协作配合,切实凝聚建议办理工作的工作合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二)统一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根据全市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借助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和微信客户端,印发委内人大建议办理明白纸和线上系统办理指南,完善“任务分解、任务认领、答复起草、逐一面复、统一回复、统一公开、统一归档”等“七统一”工作流程,逐个建议明确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高效、规范推进。
(三)实行台账式管理,突出工作实效。建立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加强跟踪督查,按时办结率100%。深入开展调研,通过与代表见面沟通、与协办会办单位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建议提出的背景、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现了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增强了办件的针对性和问题解决实效性,最大限度提高办理质量。
三、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回应群众普遍关切结合起来,同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工作机制结合起来,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办理质量,突出办理实效,推动一批代表关注度高的建议得到了明显进展。
(一)围绕郭梅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济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普及”、杨爱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桩配置”等建议,从打造济南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政策体系、平台监管体系、产业扶持及政策补贴体系三方面着手,全面落实国家加快新基建的部署,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建设好布局合理、便捷高效、覆盖全市的新能源汽车充电网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推动我市新能源汽车全链条协同发展。牵头起草并印发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政策》,提出了推广新能源车消费、重点领域新能源车推广、差异化交通管理、完善基础设施配套网络、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等5个方面的措施,构建了从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到加快推广应用的政策体系,提振了我市新能源汽车消费,至一季度末,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突破6.4万辆,较2020年底增长了3.4万辆,新能源汽车占比从不足1%增长至2.1%。牵头制订了《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了至2022年底充电基础设施力争突破5万个的总体目标。至2022年4月底,我市已完成36025个充电桩建设,其中公共充电桩6462个、专用充电桩2350个、自用充电桩27213个,两年复合增长率157.32%,基本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充电网络。同时换电站建设也取得了突破,至目前已建设换电站30座(吉利19座、泽清5座、蔚来4座、国电投1座、金茂1座),成功入选国家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城市。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制订印发了《济南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单位内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关于明确济南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检测验收流程的通知》、《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电力接入有关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提出居民小区、公共停车场、行业专用、城际快充、公务用车、旅游景区、加油(气)站等7大重点领域推进措施,明确了任务分工,压实了部门区县责任,为构建立体化、多层次、全场景智慧充换电网络提供了政策支撑。
(二)围绕孟宪德代表提出的“建立黄河滩区长期保障机制”、赵利代表提出的“关于改善黄河滩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等建议,切实抓好滩区迁建后续发展工作,全力保障黄河安澜。自滩区迁建工作启动以来,我市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成立了黄河滩区脱贫迁建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涉及农业、水利、交通、文化、旅游等33个领域的专项规划,印发《济南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济南市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工作绩效评价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黄河滩区搬迁群众生产生活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济南市黄河滩区迁建村庄复垦集体土地及收益资金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促进黄河滩区搬迁群众就业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积极构建滩区迁建工作政策体系,努力实现滩区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的任务目标。下一步,我委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抓好滩区迁建后续发展工作。一是全力推动后续发展。指导各区县用好黄河滩区生态品牌、文化品牌,做大做强优势特色产业,大力发展新型业态,推动滩区产业高质量发展。有针对性地组织滩区群众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大力支持滩区群众自主创业,做好滩区困难群众的就业帮扶工作。二是全力保障群众安心入住。结合村级党组织分类推进整体提升三年行动,以区县为单位,持续加强黄河滩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把迁建村(社区)建设成为人民群众的幸福家园。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进一步完善社区综合服务功能。按照“一县一策”原则,各区县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政策,研究设立安置房专项维修资金。三是扎实做好工作责任体系的协调衔接。按照“省级统筹、市负总责、县抓落实”的工作原则,继续保留滩区脱贫迁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筹协调各方抓好任务落实。各区县结合工作实际,明确滩区迁建后续工作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抓好后续扶持工作,确保工作不断、干劲不减。
(三)围绕李文杰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普惠性养老托育(幼)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解放年轻劳动力”、姚丽代表提出的“构建以社区为基础的养老及托育模式”、林霞代表提出的“加强托育发展,助力消费升级”等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进“一老一小”事业健康发展。强化顶层设计,成立由书记、市长挂帅、21个部门参与的济南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发展领导小组,健全“一老一小”领导体系。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民发〔2021〕43号)、《济南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以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推动“一老一小”工作跨越式发展。一是加大普惠性养老机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关于印发<济南市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济民发〔2021〕53号),推动养老资金从“补砖头”“补床头”向“补人头”转变,提高资金绩效和引导效应。落实《济南市托育机构运营补贴办法》,对备案托育机构按照每家2万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运营补贴,2022年预计投入财政资金400万元。印发《济南市关于支持托育机构建设的通知》,按照一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备案托育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二是创新养老托育服务运营模式。按照“应托尽托”原则,委托专业养老服务组织(企业)运营,提高专业运营能力,鼓励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公建民营模式。支持产业园区、用人单位等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鼓励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引导托育服务向社区、主城区外的区县和相关领域延伸拓展。鼓励建设“独立实体式、社区嵌入式、连锁辐射式、托幼一体式、城乡联盟式、委托管理式”六类特色模式。三是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落实全市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确定养老人才培训基地23处,采取多种方式,对养老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挖掘省会城市教育资源,支持大学、大中专院校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相关专业,目前已有山东医高专、山东外事职业大学等9所驻济院校开办。将婴幼儿照护服务人员技能提升纳入我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规划,提升婴幼儿照护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对取得保育员职业技能等相关证书的,按照规定给予财政补贴。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为确保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强化跟进、务求实效,把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切实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确保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更有质有效。但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很多代表建议案的意图、目的非常好,但由于我市受发展水平、政策因素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还不能完全落实或启动落实。二是有一些建议所涉及的工作专业性、业务性较强,特别是一些政策文件规定,代表在提建议前并不十分了解,因此在做好政策解读、解答实施细则和实际操作路径方面还应继续加强。三是部分办件由于承办单位与建议代表、协办单位间沟通不足,造成答复意见不完整,甚至偏离了代表意图和目的,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行改进和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强化沟通协作、跟踪落实、“回头看”等方面的工作,加强与代表协商沟通,准确了解建议意图和具体情况,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