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3-0002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01-16 发布日期: 2023-01-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 标题: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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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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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夯实发展改革工作法治保障体系,为顺利完成发展改革目标任务营造了良好法治环境。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切实加强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的领导。二是委党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积极推动省、市关于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规划两纲要”工作部署的落实,研究审议《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重要法治相关工作,并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三是聚焦“关键少数”,坚持委党组会议会前学法,把习近平法治思想、新颁布重要法律法规等作为重点学法内容,扎实推进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职述法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表率作用,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二)统筹推进发展改革立法和制度建设。一是高质量起草了具有泉城特色的《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2022年3月1日正式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顶层设计,成为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中的重大立法实践。二是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室、市司法局沟通协调,立足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委工作实际,科学谋划立法项目,提报的《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条例》纳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三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根据上位法的制定修改,及时清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围绕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内容,年内组织开展4次专项清理活动,确保政令畅通和法制统一。四是修订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管理,全委规范性文件管理机制日益健全。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是动态调整维护我委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持续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二是对全委各类协议合同、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指导处室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并依托委协同办公平台,积极探索利用信息化手段保障合法性审核规范有序进行,达到“应审必审”,年内共审核各类文件140余份。三是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合同协议签订等涉法工作过程中,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充分发挥“外脑”在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四是组织梳理全委制定的各类惠企政策措施及解读文件,在“泉惠企”平台集中发布,制定兑现服务指南,优化兑现流程,推动政策高效兑现。

(四)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制定《全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2022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为做好普法工作提供指导,形成普法长效机制。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利用“灯塔-党建在线”、发改论坛等平台,扎实开展系列学法用法考法活动,并注重结合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审核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具体工作,研究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法治机关建设的生动实践,年内组织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活动5场次,举办法治讲座4场次,组织法律知识考试及答题活动5场次。三是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和全过程,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并积极利用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济南法治六进”等载体,推送法治宣传信息50余篇,不断增强普法实效,为提高全社会学法用法贡献力量。

(五)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发挥委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计划和工作指引,统筹做好全委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二是组织开展分解执法职权和确定执法责任工作,制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优化行政处罚“四张清单”,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印发《关于落实〈2022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的通知》,形成《落实举措细化表》,以行政执法监督的工作实效促进行政执法工作水平整体提升。四是做好2022年度行政执法证件申办、年审工作,年内组织多名人员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注销调离执法岗位人员证件8件,核对更新二年年审到期证件30件,组织28名四年年审到期人员参加执法证件更新考试并全部高分通过,为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打好基础。五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能力建设,印发《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大保障力度、强化宣传示范,力争在全委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执法为民的行政执法队伍。

(六)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严格落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构建全省发展改革系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的实施方案》,推动构建“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整改提升”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切实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妥善处理了各类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减少了诉讼增量,2022年我委未产生任何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一是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流转程序,建立法制工作机构和具体行政行为承办处室高效协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切实提高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办理质效。二是注重分析研判,在全面精准发现问题、个案反馈和类案研判、强化案件动态监测、主动服务保障工作大局等方面下功夫,及时全面预警依法行政潜在风险隐患。三是针对发现、反馈的问题,主动作为、防治结合,以立法、执法、法治宣传教育的法治建设整体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前端化解、关口把控。

(七)扎实完成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一是为维护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防疫物资以及与群众日常生活相关必需品的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出台了关于济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4种哄抬价格的情形。二是配合市财政局、市编办等部门编制了收费清单“一张网”,并对外公示,切实保证企业对各项收费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障降费政策落实落地。三是持续推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对照国家关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通报,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在市级设立“1+1+N”(一个热线,即12345热线;一个平台,即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议反映通道;N个部门自设途径)统分结合、互为补充、运行高效的隐性壁垒投诉反映渠道,并完善处理回应机制。

(八)坚决破除招投标隐性壁垒。联合市直相关部门印发《2022年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创新突破行动方案》(济发改公管〔2022〕188号),将“清除招标投标隐形门槛和壁垒”作为长期坚持的重点改革任务,要求全面落实到位。同时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开展,与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联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协同监管,重点监督并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2022年已评估47个项目,并印发《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发现问题情况通报(2022年第1期)》(济发改公管〔2022〕10号)。

(九)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印发《济南市政府机关及公务员信用信息归集应用管理办法》,依托市信用平台,依法依规归集各级党政机关和公务员各类信用信息,建立了全市3.8万名公务员和18.78万名事业单位人员的信用档案,在公务员招录、调任、提拔、考核、评先评优等工作中全面推广信用核查。将政务诚信建设情况纳入对各区县、各部门的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同时将政务诚信建设情况作为重要指标纳入济南市区县信用状况监测指标,每月形成报告通报各区委、区政府,有效提升了各级政府诚信意识。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了“府院联动”协同工作机制,对于政府方败诉后3个月内仍未执行案件,市中级法院每月汇总推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经系统梳理后分配至有关区县、部门,要求各责任单位限期履行法院判决,实现了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失信案件的齐抓共管、动态清零。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丰富。在法治宣传教育过程中,倾向于旧办法、老套路,多采用举办法治讲座、发放宣传材料等传统方式,普法形式单一、力度不足,缺乏创新意识。

(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在当前经济社会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业务处室创新举措不断推出,在对含有创新性举措的审查过程中,因立法具有滞后性,很多举措没有上位法依据,审查难度较大。

(三)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成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制定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在实际审查过程中,处室工作人员存在对18条标准了解不深入,审查不够全面的问题。

(四)事中事后监管合力有待进一步凝聚。2021年全省推广使用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系统,推动处室学习使用不充分,检查对象名录库录入不够完善;执法支队划入后,推动其与机关处室的对接衔接力度不够,监管协同有待磨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性、基础性的工作,需要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不断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努力扩大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要做好结合文章,注重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有计划、有目标、有步骤地开展普法活动,增强普法实效。

(二)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定涉及公共利益和市场主体权益的规范性文件,注重通过关口前移、提前介入等方式,强化与业务处室政策制定前沟通协调,有效防范法律风险。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规定,按照规定期限和程序,做到应备尽备。

(三)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力度。规范委内审查长效机制,普及公平竞争审查业务知识,对存量政策自查清理,对增量政策进行从严审查,发挥第三方专业机构作用,提升审查质量和效果。

(四)加大监管工作培训指导力度。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执法支队参与现场执法的具体流程,理顺机关处室和执法支队关系,制定委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筹考虑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全面学习委内各监管领域业务,充分发挥执法支队的作用,不断促进监管能力提升。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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