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3-0066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3-10-13 发布日期: 2023-10-1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关于征集山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资深专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市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满足全省公共资源交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工作需要,根据《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和专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专家库)中组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资深专家分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高级职称满15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专家库在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评标专家,可自愿申请加入资深专家分库:
(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工作成果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二)担任过省部级以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重点工程的经济、技术负责人(包括项目负责人);
(三)担任过省部级以上已发布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工程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主要起草人。
二、提交申报材料
(一)申报时间及方式
2023年10月11日—10月20日,采取线下报名方式进行。
(二)提供相关材料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信息材料:
1.资深专家申报表;
2.身份证;
3.最高学历、学位、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职称等有效证书及社保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4.相关专业工作成果获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的相关证明材料;担任过省部级以上重点工程的经济、技术负责人的相关证明材料;担任过省部级以上已发布的工程技术规范或技术标准主要起草人的相关证明材料;
5.省专家库管理系统个人基本信息和行业信息截图。
三、信息审核
(一)市级初审。按照属地原则,采用随报随审方式。申请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于10月20日前到所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进行审核。
(二)省级审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对初审通过人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结果经与省发展改革委共同确认后予以入库。
资深专家被暂停抽取或取消资格的,以及履职时被质疑、投诉且情况属实的,移出资深专家分库,不得重新申请。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配合做好征集有关工作。市级初审结果、通过初审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复印件,务于10月24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二)省部级指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
(三)请申请人、各市及时关注省专家库管理系统信息或省专家库网站通知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省发展改革委0531-51783209、51783208;省住房城乡建设厅0531-51765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