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3-00655 组配分类: 部门计划及总结
- 成文日期: 2023-03-16 发布日期: 2023-03-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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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战略谋划,推动重大战略规划落实。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规划体系统筹管理的实施办法》,建立市级规划统筹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提出济南都市圈初步规划范围,形成规划初步成果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山东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研究制订我市分工落实方案;编制《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发展规划》;研究起草《济南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编制《济南市“十四五”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制定《济南市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2022年工作要点》,切实推动我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对2021年节水典范建设情况、城市发展、产业布局、用水效率效益等开展适水评价,研究出台《济南市适水评价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发布《济南节水典范城市建设白皮书(2021年)》。制定印发《关于推进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后续发展进一步巩固滩区迁建成果的实施意见》,研究提出长清区外迁安置工程资金缺口问题初步解决方案,持续推进黄河滩区迁建后续工作。
二、抓经济运行监测,着力推动稳经济大盘。研究拟定2022年度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主要指标安排建议。建立重点指标、先行指标监测日报、周报制度,开展工业、投资、消费等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月度监测调度,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做好全市经济形势研判分析,按季度形成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报告。聚焦半年、三季度等关键时间节点,阶段性建立经济运行例会等制度,跟踪研究推进相关工作,为冲刺年度任务目标打牢基础。研究出台《济南市应对疫情冲击助企纾困若干政策措施》,扎实做好国务院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实,全面梳理山东省四批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定期调度政策落实情况。
三、抓产业能级提升,推进动能加快转换。成功举办2022年空天信息产业发展高峰论坛,推动空天产业要素加速向我市集聚。印发《济南市“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抢抓新兴产业发展机遇期,开展Micro-LED新型显示技术及产业发展前景专题研究,形成我市发展路径建议;印发《济南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5年)》,指导我市新能源汽车全面发力。研究出台《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济南市促进消费持续恢复发展的若干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助力稳经济促消费。研究制定《济南市加快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方案(2022—2025年)》,新增备案创业投资企业6家,133家企业入选“山东省创业投资备投项目库”。
四、抓招商引资,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化与央企对接合作,推动国家电投氢能产业基地项目开工建设,做好华能集团在济项目服务保障,与中国中化在济南新旧动能转换起步区共同谋划金茂智慧科学城,争取中建二局、中国市政工程西北院等央企区域或功能总部落户。加大对省企服务力度,研究制订《济南市服务省属国有企业工作方案》,建立《省属国有企业有关建设项目清单推进落实台账》。以山东能源总部落地高新区为契机,积极对接大数据、前沿材料、现代物流贸易等重点产业;加强与山东港口集团的对接,进一步推进中国北方生活消费品分拨中心、物流企业“双总部”项目落实落地。积极争取与中交航空港、长保新能源客车等企业在通用机场建设、现代物流、金融与电力服务等领域合作。组织召开齐鲁中科现代微生物技术研究院首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研究院进入正式运营阶段。
五、抓市级统筹,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研究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机构跨区县迁移工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市产业发展工作统筹机制。制定《2022年“东强”战略重点任务推进计划》,建立年度重点任务工作台账;积极支持市中区加快发展,相关难题事项解决取得积极进展。印发《关于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组织编制市南部山区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整体包装策划市南部山区PPP项目,推进市南部山区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抓好东西协作工作,制定印发《济南市2022年东西部协作工作任务指标分工方案》。打造济南—临夏协作新模式,持续推进“百村振兴计划”,打造东西部协作示范村16个;积极开展“万企兴万村”和社会组织倾斜支持重点县行动;成功举办2022鲁企走进甘肃·临夏投资洽谈会;巩固济南—武隆协作成果,实施援助项目31个,打造乡村振兴样板村18个;加强济南—临沂对口合作,研究起草两地合作实施方案。扎实推进援藏工作。制订《省会经济圈“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加快推动区域内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产业协同融合发展及优质资源互通共享。
六、抓改革赋能,营造统一开放市场环境。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落实工作,组织开展全面清理清单之外违规设立的准入许可、隐性门槛和其他形式的负面清单工作。全面落实新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积极开展国家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争取工作,形成我市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61条申请授权事项,提出50项综合改革试点事项诉求。开展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定自查清理工作,推动我市更好地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立健全水价形成机制,印发《济南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建立工业蒸汽价格与煤炭、天然气价格联动机制,出台工业蒸汽价格定价及管理办法;开展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市场价格调查评估工作,完善物业服务收费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政策。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收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等收费规范工作,形成收费清单“一张网”;推进分区域差异化停车收费政策出台落地,规范幼儿园因疫情防控闭园的退费行为,优化完善我市医疗废物处置收费机制,组织开展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等重点领域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和超限运输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清理整治,有序推进各领域收费管理工作。
七、抓机制创新,助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营造一流电力营商环境,实现报装接电业务“一窗受理、一链办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研究制定《济南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济南市“十四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规划》;成立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推动与郑州、西安等沿黄省会城市跨区域战略合作;提升“信易贷”助企纾困成效,目前,平台济南站累计注册企业5.1万家,入驻金融机构65家,发布信贷产品286款;加大民生领域违法失信活动打击力度,建立健全“警信行”协同工作机制;开展“征信修复”乱象治理“百日行动”,清理清查相关违法违规机构。印发《2022年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创新突破行动方案》,实行招标计划提前发布,顺利实现招标投标领域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印发《济南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评审标准及规范》《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远程异地评标评审管理办法(试行)》,成功组织首批项目开展“评定分离”;研究制订《山东省沿黄九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协同发展的合作方案》,与四川、湖北、内蒙古等11个省62个市(州)实现跨区域CA数字证书互认共享。
八、抓产业承载能力提升,夯实高质量发展根基。开展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及沿黄重点地区合规工业园区扩区调区需求调研,推动现有开发区扩区调区及下一轮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准备工作。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印发实施《济南市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21〕125号文件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实施方案》《济南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推动商河县玉皇庙镇玻璃智造特色小镇、济南高新区中欧装备制造特色小镇等6个特色小镇纳入全省管理清单,63个项目纳入2023年山东省新型城镇化重点项目名单;着力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商河县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被认定为国家级示范园,莱芜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被认定为省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研究出台《关于支持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动海峡两岸新旧动能转换产业合作区建设。加强外向型经济监测,牵头做好外贸外资、对外投资、跨境资本等方面监管服务工作。
九、抓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础保障能力。按照“四网融合”要求,开展济南都市圈轨道交通网规划研究工作。牵头推进济南遥墙机场配套设施项目可研报告编制工作;积极协调保障济南机场二期改扩建工程、济滨高铁工程、轨道交通7号线一期工程、轨道交通9号线一期工程等顺利获批;研究编制《济南低运量轨道交通第一期建设规划》。建设完成济南南曹范LNG调峰储配站(二期),实施陇东—山东±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能源保障网等13个重点项目;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开展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推动章丘区、历城区等区县6个乡镇、42个乡村创建山东省绿色能源发展行动标杆乡、标杆村;积极推进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磷酸铁锂与铁铬液流电池长时储能电站项目、华能莱芜储能电站一期项目等新型储能项目建设。
十、抓绿色发展,加快发展方式低碳转型。印发《济南市“十四五”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规划》《济南市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组织开展区县绿色发展综合评价等工作,我市成功列入省级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市域试点。推动市南部山区立足生态资源产品价值链优势,先行开展GEP核算,发布全省首个县级层面GEP核算成果。印发《济南市2022年能耗双控和煤炭消费压减工作方案》《济南市2022年度节能监察工作计划》,推动节能重点任务和煤炭压减工作落实落地。印发《关于强化能源要素保障推动绿色发展的若干措施》,编制省内首个特殊类型地区专项规划,建立健全特殊类型地区“1+3+X”工作体系,推动6家企业搬迁改造,累计完成89家,主要污染物排放持续削减。对全市“两高”项目按照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大力推进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制订我市小煤电机组关停并转方案,积极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工作。
十一、抓政策争取,持续集聚发展要素资源。抢抓积极财政政策机遇,全力做好项目策划储备。建立健全专项债券项目提前储备、调度通报和考核激励机制,提前对拟申报2023年专项债券项目开展入库预审,指导完善项目资料。依法依规开展盘活存量资产工作,研究起草《济南市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行动计划》等制度文件,分两个批次启动66个项目盘活工作。梳理摸底全市基础设施REITs底层资产,研究支持基础设施REITs发展政策措施,加强对项目单位业务指导,编制《基础设施REITs试点辅导手册》400余册。积极帮助企业争取进口设备免税。争取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13.8万吨、3.6万吨,棉花进口滑准税配额3万吨。充分利用我市获批“企业债券国家直通车城市”的政策机遇,持续扩大债券发行规模。
十二、抓项目建设,全力稳投资促增长。2022年共争取省级四类重点项目118个,居全省前列;260个市级重点建设类项目全部开工,投资完成率127.8%。加强重点项目督导服务,做好春节期间不停工项目服务保障,建立项目推进周报制度和月通报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加快项目建设;建立问题分解解决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一项目一策”制定推进解决方案,全年解决问题94项,有力推动了项目建设。强化要素保障,全年累计对12个重点项目进行精准用地联合审查,保障用地需求1219亩;建立了全市项目策划储备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制订印发《项目策划储备工作联席会议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建立“十四五”基础设施项目策划储备库和全市策划储备项目库,不断提升项目策划质量,推动策划项目加快落地实施。制定我市深化新旧动能转换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项目清单,累计策划项目1098个。健全重点项目闭环管理体系,研究开发全市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系统。修订《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编制全市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强化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日常调度推进,完善中期动态调整机制,启动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编制。积极推进国外贷款项目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境外债券,我市企业共获得约55亿美元发行规模。
十三、抓民生保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3件为民办实事事项全部完成;广安门医院济南医院项目入选第四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推进齐鲁医院创建国家医学中心、中心医院与宣武医院合作创建神经科区域医疗中心工作。研究起草《济南市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方案》《济南市普惠托育服务发展规划(2021—2025)》等制度文件,我市成功入选全省第一批国家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培育库。加快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39家企业入选第二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名单,居全省第一位。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我市“阳光大姐”商标被认定为中国家庭服务行业首个“中国驰名商标”。宣传落实居民家庭和电动汽车充电桩用电分时电价政策,降低电动汽车充电成本。积极推进老旧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全年实施老旧小区供电“一户一表”改造7952户。
十四、抓公平普惠,坚决兜牢民生底线。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阶段性调整我市价格临时补贴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对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力度,全年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4363万余元,惠及81万人次。统筹谋划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印发《关于完善济南市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全市生猪猪肉市场价格调控工作机制,加强北京冬奥会和疫情防控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出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认定政策;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开展重要时间节点市场价格巡查;出台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暖价格执行居民标准支持政策、用水用气“欠费不停供”政策,积极运用价格政策助企纾困,有效保障相关医疗场所用电需求;推进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开展“煤炭价格政策进企业”“非电网直供环节价格政策进企业”等活动,切实减轻负担支持企业发展;开展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工作。扎实推进农村清洁取暖工作,共完成清洁取暖改造27823户,保障民用优质燃煤1万余吨、燃煤炉具3000余台(套);扎实做好应急物资中转接驳站建设,新增市级站点4处,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生产生活秩序稳定。
此外,机关党建、保密管理、政务公开、离退休干部管理等各项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全方位展现了发展改革队伍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