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人口老龄化问题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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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人口老龄化问题对策研究

     济南市是全省乃至全国较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城市之一。目前,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90万人,比2000年增长了30%,占全市总人口的15%,位居全省第二位,并以年均3%以上的速度增长,年均增长6万人。预计到2020年,我市老年人口将占到总人口的20%以上,到2050年,将占到40%左右,每两个劳动适龄人口就将供养一个老年人。人口老龄化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个重大问题,必须给予高度重视,积极加以应对。

    一、应对老龄化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市针对人口老龄化加剧趋势,把解决老龄问题、满足老年人需求作为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下大气力不断加强老年人工作,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老年人生活水平逐步提高,老年人各类服务设施日益健全,居家养老试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1、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

    “十一五”以来,全市老龄事业投入达9.68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投入7.68亿元,县(市)区财政投入1.32亿元;市老龄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均增长达30.3%;用于老年人福利服务设施建设资金达到7673万元。2006年,市政府投入1000万元用于乡镇敬老院改造和内部设施建设,并决定自2007年起连续三年,每年投入福彩公益金2000万元改造乡镇敬老院。目前已改造73处,占敬老院总数的94.8%。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资金400万元,用于我市老年人健身、娱乐活动,在体彩公益金中安排100万元,用于全市老年体育场所的建设和维护。还筹资300万元,利用农村闲置房屋,建设了500处农村老年活动基地。今年起为全市90岁以上、无退休金老人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贴,并列为2008年市政府12件民生实事之一认真加以落实。

    2、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

    全市现有老年公寓58所,床位4857张;老年日托站10处,床位396张;星光老年之家145处,就近为老年人提供养老、照料和文化娱乐服务。全市所有街道办事处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20万老年人建立了健康档案,为47万名老年人提供了医疗保健咨询,为1.3万名老年人免费体检,为贫困老年人办理“爱心救助卡”3万余张。全市老年文体活动组织发展到5569个,现有老年文体活动场地4500余处,老年体育活动站(点)2644个。全市各级有老年大学(学校)2029所,在校学员11.3万人。这些老年人服务设施的建设使用,为进一步加强老年人生活保障,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3、积极探索居家养老服务

    为探索政府资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购买养老服务的途径和方法,全面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我市在市区7个街道办事处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居家养老服务根据老人实际情况分为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主要形式是上门服务和日托,根据老人需求设立服务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生活照料、家政服务、精神慰藉三大类。通过深入开展调查摸底,确定了服务对象,健全了为老服务工作档案。试点街道在成立领导机构的同时,依托相关服务机构成立老年服务中心,并指导社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组织,加强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4050”人员经培训后成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主要来源。

    二、存在主要问题

    虽然我市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应清醒的看到,对于如此庞大的老年人群体,我市为老年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总量不足、水平不高;政府投入不足,相关扶持优惠政策尚未落实;养老服务业发展缺少统一的规划;老年服务设施投入建设、运营的市场化运作机制尚未有效形成,有意愿投资建设的多,真正能办成、办好的少;老年设施布局不合理,功能不健全等问题仍十分突出。如我市城市养老床位数只占老年人口的1.3%,较之国际社会通行的5—7%的比率相差甚远。老年人服务设施普遍规模小、硬件设施差、服务水平低,全市100张床位以上的老年公寓只占22%,最少的只有6张床位,整体建设发展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这些都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三、发展对策

    总的思路是: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统领,以“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把满足老年人的需要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实施积极的老龄化战略,强化规划引导,加大政府投入,动员社会力量,拓宽投融资渠道,加强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发展完善养老服务产业体系,拓展老年人消费领域,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推动老年服务与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协调可持续发展。

    1、强化政府职责,加强老年服务设施建设。准确定位和不断强化政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中的职责,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照顾为依托,以机构供养为补充,科学研究制定加快本地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和发展的规划,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统筹资源,合理布局,优先实施。充分发挥资金、土地、税收等各项扶持政策的作用,不断加大财政预算投入,用于老年福利服务活动设施建设、老龄科学研究、人才培训、文化体育活动、老年教育等,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财政收入的增长逐年提高;在掌握的公益用地和建设用地中优先安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减免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相关配套费;养老机构照料服务应享受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对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向养老机构的捐赠,在计算单位税收和个人所得税前应准予全额扣除。同时,进一步加强政府的监管职能,对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服务等诸方面研究制定出一套完整的标准和规范体系,使之在建设时按照程序申报审批和筹备建设,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各项建设标准,建成开业后严格遵守各类服务规范,以切实加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范化建设和管理,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活动设施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文体设施资源,统筹合理使用,各体育场馆、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应免费或优惠向老年人开放,部门、单位的老年服务设施要逐步向社会开放。

    2、发挥市场作用,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产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中指出,要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的方式兴办养老服务业。这表明我国的养老服务业已经彻底向社会资本开放。而养老服务产业又不同于一般产业,它有着较强的公共性、福利性特征。因此,要坚持从实际出发,遵循市场规律,加快体制创新,建立政府引导、部门推动、行业管理、社会参与、市场竞争的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机制和政府、社会、集体、个人相结合的多渠道的养老服务投入机制。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服务机构,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租赁承包等方式,不断加大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运作力度,使老年人服务设施建设逐步向实体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贯彻落实《济南市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若干规定》中投资兴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老年福利服务设施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各类养老服务的社会团体、服务组织等非营利性机构及服务性企业,探索把原来公办的养老机构更多地交给社会中介组织和非营利性机构去办,交给市场和企业去办。实施社会力量举办养老服务机构资金资助政策,对入住老人满意率高的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给予奖励,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积极性。

    3、适应不同需求,积极拓展老年消费领域。适应整个社会消费结构的变化,区别对待老年人不同层次的需求,围绕基本需求,兼顾高层次消费,不断拓展老年消费领域,培育发展老年消费市场,大力发展“银发经济”。在我市老年人口中,城区老年人口达40万人,占城区人口数的13.5%,占全市老年人口的44%。伴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和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城市老年人普遍不同程度的有着一定的财产积累,具有一定的消费能力,但当前可消费领域却相对比较狭窄。总体上看,老年人生活消费支出中,除基本生活支出之外,健身、休闲、旅游支出已呈现逐渐增长态势。因此,要积极研究重点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引导市场建设开发不同档次老年人服务设施,拓展老年用品、老年食品、保健服务、疾病护理、文化教育、体育健身、旅游观光等消费领域,以满足老年人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

    4、巩固家庭养老,不断加强社区居家养老。赡养老人是子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更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美德。根据我市有关调查,有1014位受访老年人选择“与子女住在一起”,占受访老人的50.8%;有718位受访老年人选择“单独居住,但距离儿女家较近”,占受访老人的36%。由此可见,老年人生活更需要家庭、子女在物质、精神上的慰藉,因此,要继续完善农村“家庭赡养协议”制度,树立宣传家庭养老典型,大力倡导和巩固家庭养老。以此为基础,建立和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积极培育居家服务的社会组织等主体力量,鼓励各类职业培训机构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认真实施专业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制度,科学界定居家养老服务中职业社会工作者的岗位和职责。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送餐、洗澡、巡诊、康复锻炼、陪送看病、打扫卫生、洗衣、做饭、电话接访陪老人聊天、法律援助等各类服务。

(全国副省级城市社会发展水平综合评价工作会议交流材料)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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