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通报》的通知
济公管办〔2023〕16号
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23年全年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及时总结各有关部门和区县(功能区)好经验、好做法,在前期工作调度基础上,形成了《2023年全市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通报》,请对照有关经验做法认真学习,结合本行业、本地区实际情况,认真谋划和开展下一步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有关工作,持续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
附件:2023年全市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通报
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代章)
2023年8月22日
2023年全市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通报
今年以来,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2023年十个新突破行动方案》《2023年济南市深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着建强“四个体系”,健全完善“三项监管、四个协同、若干机制”监管模式,各区县(功能区)、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相关改革,持续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全力推进平台整合共享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将2023年全市上半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强化交易服务保障,助力重点项目建设
2023年上半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围绕“项目突破年”决策部署,通过延伸前端服务,为全市项目建设提供服务保障,确保重点项目交易提速增效。市级层面,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保障“项目突破年”工作会,会同各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健全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重点项目交易保障机制;调取省、市、县(区)三级平台2022年下半年以来大额交易项目信息2200余条,助力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纳统工作;成立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协会、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中心等,助力服务“项目突破年”。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立服务重点项目工作专班,制定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工作方案,设专人协调调度,强化信息发布员、政策宣讲员、首席服务员、助企联络员、社会监督员等服务保障力度,对全市新开工重点项目全程跟进、精准服务。区县层面,各区县(功能区)牢固树立“抓项目就是抓发展”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联席会议作用,紧盯重点项目建设,建立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严格落实“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等服务保障制度,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进场交易,助力项目高效落地。各分中心充分发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重点工程建设工作中的保障作用,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安排专员为重点项目提供24小时全时在线服务,随时掌握和协调项目需求,做到重点项目进场登记“随来随办”,公告公示“随定随发”,协调技术力量保障重点项目交易全环节网络通畅,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
二、加强制度文件创新,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2023年上半年,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2+2+3+N”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改革创新成效显著,保障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持续向优。市级层面,市发展改革委印发《2023年济南市深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研究制定招标文件预公示、减免保证金等22项重点创新工作任务;印发《关于清理招标投标领域历史沉淀保证金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持续推动交易领域“降成本”,我市“降低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性成本”改革措施,被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录用并面向全国推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制定《济南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及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管理规定》,着力推动招标代理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进一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市交通运输局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范本,会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交易系统资格预审抽取评标专家、电子评审等功能,推进资格预审活动持续规范。区县层面,历下区、历城区、莱芜区、高新区研究制定本区域内《深化营商环境招标投标指标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分解细化招标投标领域创新提升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各行业监管部门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章丘区结合本区域实际,出台《济南市章丘区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进一步强化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长清区、济阳区积极与外地区签订远程异地评标战略合作协议,推动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常态化开展,有效实现了优质专家资源共享。
三、深化平台整合共享,推进平台交易全覆盖
2023年上半年,我市积极推动各类适宜市场化交易的资源要素纳入统一平台进行优化配置,不断提升要素配置效率,促进要素有序流动。市级层面,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纪委监委、市法院、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部门单位探索通过“一屏多端”方式实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阿里拍卖平台的实时交互,拓展我市国有闲置资产和罚没资产处置信息的覆盖范围,推动资产有效盘活。市生态环境局研究起草《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试点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加快研究制定《济南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等“1+5”相关配套文件,推动我市成功列入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省级试点。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探索推进农村集体产权交易平台和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推动省、市、区(县)、镇(街道)、村交易一体化。市国资委出台《济南市市属企业资产转让操作指引》,依托国家出资企业产权登记信息系统,推动国有产权交易业务与产权登记业务相结合,通过查询产权登记系统,上半年完成企业国有产权交易9项,其中进场交易2项。区县层面,莱芜区、钢城区列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农村集体产权试点区域,目前,钢城区已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率先开展1例农村集体产权交易项目,起到了开局示范的作用。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平阴县、商河县、南山区、起步区等积极推动列入《目录》范围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强化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实效。
四、监管体系不断提升,营造良好交易环境
2023年上半年,我市不断健全完善协同监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监督工作力度,加强从源头治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突出问题,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市级层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异常行为信息推送办法(试行)》,对各类交易主体异常行为信息的采集和推送作出明确规定。全市在房建市政等领域探索开展招标代理“线上”评标服务,有效加强了交易主体的物理隔离,规范了代理机构评标现场行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推动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了招标投标规范化管理。市交通运输局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整治招投标过程中未依规设置资质等级、存在差别化待遇等排斥特定投标人不合理情形。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印发《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关于建立招标投标领域行政处罚事项协调配合机制的函》,与市城管局建立行政处罚事项协调配合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属国有企业招标投标行为的通知》,提高国有企业招标投标质量和效率。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行为管理的通知》,探索“工位式”分散评标模式,不断强化专家行为管理。区县层面,历下区、莱芜区、历城区印发《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协同监管执法联动机制工作实施方案》,加大招标投标监管力度,强化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和审计机关的协同联动。高新区创新“1+N”监督模式,以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监管为圆心,以进场项目交易各环节为半径,采取“四防”举措,扎实推进公共资源交易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市中区、济阳区、商河县不断强化投诉举报处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及时公开检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印发《山东省沿黄九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鲁发改公管〔2023〕520号),并在我市成功召开第一届山东省沿黄九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推进会,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见证下,沿黄九市发展改革委签订《山东省沿黄九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发展框架合作协议》,进一步明确了沿黄九市交易一体化工作组织架构、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我市承担拓展交易平台服务功能等4项改革试点任务,数量位居九市首位。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围绕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有关工作部署,持续加快推进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提升平台服务效能,不断优化公共资源领域营商环境,会同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有关成员部门共同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发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公共资源交易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