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4-00309 组配分类: 建议和提案总体情况
  • 成文日期: 2024-12-03 发布日期: 2024-12-03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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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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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有关要求,市发展改革委按期高质量完成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结情况

2024两会期间,市发展改革委共收到市人大代表建议38件。从承办类别来看,主办7件、分办件8件、会办件23件。截至目前,38件人大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面复率100%、代表反馈满意率100%。

二、主要经验做法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夯实工作责任。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内容,建立主要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和各处室各负其责的组织领导体系,形成从办件受理、答复拟定到督办反馈环环相扣的逐级负责制,突出做好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注重加强与会办单位的协作配合,切实凝聚建议办理工作的工作合力,提高办理工作质量。

(二)统一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根据全市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借助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系统和微信客户端,印发委内人大建议办理明白纸和线上系统办理指南,完善“任务分解、任务认领、答复起草、逐一面复、统一回复、统一公开、统一归档”等“七统一”工作流程,逐个建议明确办理责任人、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高效、规范推进。

(三)实行台账式管理,突出工作实效。建立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台账,细化工作措施,对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实行销号管理,加强跟踪督查,按时办结率100%。深入开展调研,通过与代表见面沟通、与协办会办单位座谈交流,详细了解建议提出的背景、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实现了建议办理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切实增强了办件的针对性和问题解决实效性,最大限度提高办理质量。

三、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坚持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同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同回应群众普遍关切结合起来,同改进工作作风、健全工作机制结合起来,加强沟通联系,提升办理质量,突出办理实效,推动一批代表关注度高的建议得到了明显进展。

(一)围绕刘桂阳代表提出的“关于推动济南市绿色能源发展的建议”制定印发《济南市新能源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济发改能源〔2023〕136 号),重点推进整县(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市场化并网集中式光伏、生物质发电、新型共享储能示范项目等重点项目建设。截至2023年底,我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403.7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加102万千瓦,增长33.8%。其中光伏装机达到265.22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加97.7万千瓦,增长5.83%。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41.2万千瓦,新增装机20万千瓦。完善新能源装备产业顶层设计。2022年,新能源装备产业链群被确定为济南市着力打造的标志性产业链群之一。通过深入调研分析,我市制定了《济南市新能源装备产业链群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太阳能装备、储能装备产业作为新能源装备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并发至各区县(功能区)及相关单位进行落实,为太阳能装备、储能装备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撑。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先后出台《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南市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和《济南市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培育认定管理办法》等多项政策文件,通过企业培育、项目认定、资金奖补等政策鼓励太阳能装备、储能装备等企业专注细分产品领域创新突破,推动产业高端高质高效发展,先后推荐我市力诺瑞特、奥太电气等光伏装备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单项冠军并成功获评,认定弗迪电池、亿恩新动力等为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光伏装备、储能装备产业发展水平持续提升。

(二)围绕李际正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一是信用建设基础框架体系构建完善。成立了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任组长的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抓总,市直部门负责所辖行业、领域信用建设,各区县负责所辖区域信用建设的工作推进体系,累计出台《济南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等市级信用制度文件100余个,涵盖信用建设全部重点领域,重大失信事件作为扣分项纳入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二是信用平台网站建成并推广使用。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开发建设了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东济南)(下面简称市信用平台)、“信用济南”网站,完成省市信用平台网站一体化建设任务实现了省市信用数据全量共享共用。截至目前,市信用平台为各级各部门开通账号3000余个,提供信用查询服务超过2000万次。“信用济南”网站开通5大类14项信用便民惠企服务,日均访问量突破17万次。三是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实现全覆盖。依托市信用平台实现公共信用信息机制化归集、共享和公开,建立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自然人、红黑名单四大数据库截至目前,市信用平台累计归集信用信息20亿条,建立了全市150家市场主体1065家政府单位,8363家社会组织,5869家事业单位和1000万自然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实现了信用信息认定、归集、共享、公开、应用全覆盖。四是信用监管机制建成并发挥实效。建立了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全市54个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信用承诺制,310个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涉企事项100%容缺受理。基于信用承诺的“拿地即开工”审批模式被国务院作为典型做法在全国复制推广。35个部门、185个抽查事项与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相结合,问题发现率由20.5%提高到53.7%,行政监管效能大幅提升。五是信用联合奖惩大格局基本形成。市信用平台联通30个部门业务系统16个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评先评优、公务员调任录用等各类工作中实施联合奖惩4.2万次。全市“黑名单”市场主体的数量占在营市场主体总量的比重,从2020年初的0.9%,下降至目前的0.3%,严重失信主体迫于失信联合惩戒的压力纷纷主动履行法院判决,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意识大幅提升。六是“信易+惠民工程创新推进。推动各级各部门结合业务工作拓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场景,历下区、起步区相关工作获评2023年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开发建设济南市“信易贷”平台,为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融资供需匹配服务。截至目前,市“信易贷”平台发布信贷产品295款,累计为2000余企业提供信用贷款505亿元。2022年3月,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百问百答》典型案例。七是政务诚信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建立了全市3.9万名公务员和15.79万名事业单位人员的信用档案,在公务员招录、调任、提拔、考核、评先评优、“两代表、一委员”审核等工作中全面实施信用核查。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创新打造全国首个政务失信治理协同工作机制,连续5年实现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失信案件动态清零。各级各部门诚信履约、守信践诺意识大幅提升,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八是信用建设跨区域合作成效显著。牵头发起成立黄河流域城市信用联盟,协同郑州、西安、银川等沿黄九省省会城市探索跨区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共享信用惠民应用场景。与杭州、宁波、厦门等城市签署《十城市信用建设战略合作协议》,建立城市信用分互认共享机制,截至目前,济南“泉诚分”已与杭州钱江分”、厦门白鹭分”、郑州商鼎分”、海南金椰分实现个人信用分互认

(三)围绕冯玉花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氢能源的发展和综合利用政策落地的建议加强发展研究,完善顶层设计。2022年,新能源装备产业链群被确定为济南市着力打造的标志性产业链群之一。为推动新能源装备标志性产业链群发展,我市制定《济南市新能源装备产业链群实施方案(2023-2025年)》,将氢能装备产业作为新能源装备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之一,明确了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产业布局,为氢能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强化政策支撑,鼓励企业创新。我市先后出台《济南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和数字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快建设工业强市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南市首台(套)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项目认定管理办法(暂行)》和等多项政策文件,通过企业培育、项目认定、资金奖补等政策鼓励氢能装备等企业专注细分产品领域创新突破,推动产业高端高质高效发展,并先后认定山东赛克赛斯氢能源有限公司的电解制氢设备、山东同智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焦炉煤气制氢及其废气废液治理装备等氢能装备为首台(套)技术装备,氢能装备企业创新能力稳步提升;2023年3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我市汽车加氢站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发﹝2023﹞3号),该意见是指导我市加氢站建设审批等的重要政策依据,明确住建部门统筹推进济南市汽车加氢站建设。加快推广应用,完善产业生态。以公共交通领域和市政领域为突破口,率先进行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积极协调公交公司与汽车生产企业进行对接磋商,推动公交公司累计购置氢燃料电池公交车。指导起步区加大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在起步区推广氢燃料电池市政用车。

四、下步工作措施

为确保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市发展改革委强化跟进、务求实效,把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切实做到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敢于担当、勇于担责,确保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更有质有效。但在建议办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很多代表建议案的意图、目的非常好,但由于我市受发展水平、政策因素等客观条件的限制,还不能完全落实或启动落实。二是有一些建议所涉及的工作专业性、业务性较强,特别是一些政策文件规定,代表在提建议前并不十分了解,因此在做好政策解读、解答实施细则和实际操作路径方面还应继续加强。三是部分办件由于承办单位与建议代表、协办单位间沟通不足,造成答复意见不完整,甚至偏离了代表意图和目的,这些都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进行改进和完善。在今后工作中,我们将强化沟通协作、跟踪落实、“回头看”等方面的工作,加强与代表协商沟通,准确了解建议意图和具体情况,把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新水平。

 

 

市发展改革委

202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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