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5-00184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10-29 发布日期: 2025-10-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关于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重点任务的通知
- 发文字号:
各区县(功能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规范涉企收费、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切实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财政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473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立健全市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按照职责分工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市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充分评估论证,建立涵盖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涉企保证金、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现每个部门涉企收费一张目录清单全覆盖。以上目录清单要于2025年11月底前通过部门门户网站发布。
二、建立健全区县(功能区)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制定本地区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制定地方政府部门涉企保证金收费目录清单,财政部门制定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目录清单。各区县(功能区)行业主管部门参照市级层面做法,建立涵盖本部门及下属单位本级所有涉企收费项目的综合性目录清单。区县(功能区)级清单要于2025年12月底前通过门户网站发布。
各部门和各区县(功能区)要对照《通知》中《山东省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重点任务分工台账》(见附件1),结合各自职责,主动认领、抓好落实。每年12月5日前,按照重点任务分工安排,分别向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2025年工作进展情况于12月底前报送)。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吕萍,51708529;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张涵,51705759;市民政局宋群,66602565;市司法局邓芃芃,51703076;市财政局叶楠,51703733;市市场监管局周圣强,81787671。
附件:
1.关于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5〕473号).pdf
2.XXXX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模版).pdf
3.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编制说明.pdf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司法局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