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5-00058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3-28 发布日期: 2025-03-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关于《济南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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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背景:
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是粮食应急保障体系的基本载体,在粮食应急状态下发挥中坚骨干和示范带动作用。为加强全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发挥粮食应急保供作用。
决策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办法》和《山东省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济南市实际,制定出台了《济南市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出台目的:
按照“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科学布局、全面覆盖”的要求,充分整合现有资源,统筹规划应急储运、加工、配送、供应网点布局,建立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重要举措:
《细则》的实施,有利于加强全市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范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管理,确保在应急状态下发挥粮食应急保供作用。《细则》主要包括总则、承担职责及条件标准、确定和备案程序、日常管理和监督、责任与义务、附则六个部分。
总则:主要说明了文件依据,明确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定义,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主体类型,市、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有关职责和管理原则。
承担职责及条件标准:主要规定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粮食应急储运企业、加工企业、配送中心、供应网点、保障中心应当具备的条件做了具体要求,细化明确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各项能力细分指标标准。同时,要求各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制定本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标准。
确定和备案程序:主要规定了粮食应急保障企业的确定和备案的主要步骤,包括:企业申报、初步审核、核查公示、签订协议、逐级备案。
日常管理和监督:主要对日常管理和监督要求、责任分工、动态调整、政策扶持、应急演练培训、定期调研评估等做了明确要求,对终止协议的情形做了规定。
责任与义务:主要明确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与同级粮食应急保障企业主体的责任、义务,并对保守相关工作秘密提出要求。
附则:对区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制定本级细则并备案提出要求,明确了市县任务、牌匾制作发放、解释权限和适用期限等内容。
解读机构及联系人: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监督检查处
0531-51708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