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征求意见的公告
进行中
征集部门: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始时间:2025-05-01 结束时间:2025-05-31
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我委起草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形成《市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依法科学提出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继续有效的清理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5年5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
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下列方式提出:
1.登陆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jndpc.jinan.gov.cn/),通过网站首页上方“政民互动—网上调查”栏目提出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jnfgw_zcfg@jn.shandong.cn;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济南市龙奥大厦C1341室。
4.联系电话:0531-51707146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 |
序号 | 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初步清理意见 |
1 | JNCR-2020-0030003 | 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发改公管〔2020〕194号 | 拟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25年5月17日 |
2 | JNCR-2020-0010006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政发〔2020〕14号 | 拟修改 |
3 | JNCR-2021-0020012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政办发〔2021〕19号 | 拟继续有效 |
4 | JNCR-2021-0030001 | 关于印发《济南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发改高技〔2021〕233号 | 拟继续有效 |
5 | JNCR-2021-0030002 | 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发改重点〔2021〕319号 | 拟继续有效 |
6 | JNCR-2024-0030001 | 关于济南市区际公交票制票价政策的通知 | 济发改价格〔2021〕407号 | 拟继续有效 |
7 | JNCR-2022-0010001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社会信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政发〔2022〕1号 | 拟继续有效 |
8 | JNCR-2022-0010002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政发〔2022〕5号 | 拟修改 |
9 | JNCR-2022-0020002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济政办发〔2022〕5号 | 拟修改 |
10 | JNCR-2022-0030001 | 关于印发《济南市工业蒸汽价格定价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 济发改价格〔2022〕30号 | 拟继续有效 |
11 | JNCR-2022-0030002 | 关于《济南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 济发改价格〔2022〕142号 | 拟继续有效 |
12 | JNCR-2022-0030003 | 关于修改济发改价格〔2019〕260 号文件的通知 | 济发改价格〔2022〕238 号 | 拟继续有效 |
13 | JNCR-2022-0030004 | 关于完善管道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的通知 | 济发改价格〔2022〕255 号 | 拟继续有效 |
14 | JNCR-2023-0030001 | 关于“亩产效益”评价企业差别化价格政策的通知 | 济发改价格〔2023〕188号 | 拟继续有效 |
15 | JNCR-2023-0020007 | 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 济政办字〔2023〕33号 | 拟继续有效 |
16 | JNCR-2023-0010005 |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明确商品煤质量指标要求的通告 | 济政发〔2023〕9号 | 拟继续有效 |
17 | JNCR-2023-0030002 | 关于印发《济南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 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 济发改资环〔2023〕276 号 | 拟继续有效 |
18 | JNCR-2024-0030002 | 关于印发《济南市重点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济发改评督〔2024〕335号 | 拟继续有效 |
一、相关背景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3号)和《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对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现按照相关要求开展涉及我委相关文件清理工作。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3号)
2.《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鲁司〔2020〕66号)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
三、出台目的
按照市政府办公厅清理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经对我委起草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形成《市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见《市发展改革委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