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公布2025-202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4〕1405号)有关通知要求,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改为两年一定。综合考虑粮食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国内外市场价格和产业发展等因素,确定2025年和2026年当年生产的小麦(三等)最低收购价为1.19元/斤。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