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6-00016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1-06 发布日期: 2026-01-0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济南市电力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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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济南市电力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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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件制定背景

随着济南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电力基础设施建设需求持续增长,电力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日益频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部分招标文件存在条款设置不合理、评审标准不明确等问题,导致招标过程出现争议,影响了项目推进效率。为响应国家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号召,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称市发展改革委)结合本地电力工程招标投标实际情况,启动了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制定工作。这一举措旨在通过标准化文件,减少人为操作空间,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从而更好地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

二、制定依据

本次文件制定严格遵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13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精神。该意见强调了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重要性,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确保招标投标活动合法合规。市发展改革委以此为纲领,深入调研济南市电力工程招标投标现状,广泛听取行业专家、企业代表及公众意见,确保示范文本既符合国家政策导向,又贴近本地实际需求。通过综合前期意见征集,形成了具有操作性和指导性的文件框架。

三、出台目的

示范文本的出台旨在进一步优化济南市营商环境,通过规范招标文件内容,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和人为因素,为市场主体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这不仅有助于降低企业参与招标的成本,还能激发市场活力,吸引更多优质企业参与电力工程建设,推动行业创新和技术升级。

四、重要举措

(一)发布示范文本,提供操作指南

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济南市电力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资格后审(试行)》、《济南市电力工程施工文件示范文本-资格预审(试行)》及《济南市电力工程资格预审文件示范文本(试行)》,并正式印发各区县(功能区)发改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及相关单位。这些文件为招标人提供了标准化模板,涵盖了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的全流程,从项目信息录入到评标标准设置,均明确了操作规范,减少了人为随意性,提升了招标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明确反馈途径,确保公众参与

为确保文件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市发展改革委在前期意见征集阶段设立了多种反馈渠道。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jnfgw_dlc@jn.shandong.cn)或信函方式(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龙鼎大道1号)提出意见建议。反馈时需在信封封面或邮件主题注明文件名称及个人/单位信息,以便后续沟通。这一举措充分体现了政策制定的公开性和包容性,确保了示范文本能够反映多方诉求,增强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三)强化执行监督,确保落地见效

文件要求各区县(功能区)发改部门、公共资源交易部门及相关单位严格参照执行示范文本,并建立监督机制,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通过培训、指导,确保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主体熟悉文件内容,规范操作流程。同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对违反文件规定的行为及时查处,维护招标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保障政策目标的实现。

五、总结与展望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此次出台的电力工程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是响应国家政策、优化本地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通过规范招标文件内容、明确操作流程和强化执行监督,文件旨在提升招标投标活动的效率和公正性,保障各方合法权益,促进电力行业健康发展。未来,市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关注文件实施效果,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动态调整,确保政策与时俱进,为济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六、政策咨询与反馈

如有疑问或建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政策咨询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发展和节约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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