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5-00288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日期: 2025-05-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落实国家、省部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战略部署,破除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济南市有关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国家、省部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现就该政策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基础支撑和内在要求。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深入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壁垒,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进入。然而,在实践中,一些地方仍存在通过地方性法规、政策文件或隐性做法,违规设置门槛、限制竞争的现象,影响了“全国一张清单”制度的权威性和“非禁即入”原则的落实,阻碍了商品要素资源的畅通流动。为此,国家层面统一部署,自上而下推动一场全面的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济南市此次出台文件,正是积极响应国家和省级号召,立足本地实际,刀刃向内进行自我清查、自我革新,旨在清除影响公平准入的“绊脚石”,为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扫清障碍。
二、制定依据
(一)核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通知》(发改体改〔2025〕511号)。该文件确立了本次全国性清理整治行动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机制。
(二)直接依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落实国家部署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的通知》(鲁发改经体〔2025〕378号)。该文件结合山东省情,对国家部署进行了细化,明确了省内各级的工作要求和职责分工。
(三)衔接依据。与之前转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落实工作一脉相承,是确保清单制度在实践中不被架空、切实发挥效用的关键配套行动。
三、出台目的
(一)破除隐形门槛,保障平等权利。针对文件列举的15类重点问题,系统性排查并清除那些或明或暗、阻碍市场主体特别是外地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公平进入济南市场的各类壁垒,保障其依法享有的准入权利。
(二)优化制度环境,稳定市场预期。通过清理修订或废止不符合上位法、与国家政策精神相悖的地方性规定,打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环境,增强企业在济投资兴业的信心。
(三)贯通政策链条,推动“非禁即入”落地。着力解决政策执行中的“中梗阻”问题,如审批互为前置、标准不一、推诿扯皮、新业态监管空白等,确保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非禁即入”原则从纸面真正落到地面。
(四)强化政府公信,提升治理能力。以清理整治为契机,倒逼各级各部门检视自身行政行为,规范审批和监管权力运行,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服务市场主体的水平,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五)服务发展大局,激发市场活力。通过营造更加公平、高效、便利的市场准入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吸引和集聚更多优质要素资源,为济南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四、重要举措
(一)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纠偏向主动系统清理转变。本次行动要求各级部门对自身产生的制度性文件进行“自我体检”,是对政府政策制定的规范审视。要求清理工作必须触及政策措施的实际影响与执行效果,评估是否存在因“不敢批、不愿批”而形成的实质准入障碍。这种“刀刃向内”的全面自查,从源头上铲除可能滋生地方保护、行业垄断和歧视性政策的制度土壤。
(二)构建清晰可追溯的责任溯源与压实机制。政策清理原则指向了政策生命周期的起点,确保了责任链条与权力来源的一致性。要求主管部门,要对出台的文件负责,市级部门既要完成本级清理,还要指导监督区县工作,形成了纵向贯通的压力传导与指导监督体系,确保了行动的全面性与标准统一性。
(三)打造社会共治与内部督办相结合的问题发现与整改闭环。 在广泛征集线索方面,构建了立体化的社会监督网络,最大化提升了市场主体和公众的知晓度与参与便利性,向社会释放了坚决破除壁垒的强烈信号。对于征集到的线索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建立了闭环管理流程,对于复杂疑难问题或整改不力的情形,引入重点督办与通报约谈机制,增加了行政内部监督的刚性。
(四)探索建立长效化、常态化的壁垒防治机制。为期半年的集中整治是“攻坚战”,但通知明确要求此后工作转入“常态化运行”,这标志着相关工作的性质从“专项行动”升维为“日常职能”,为今后持续优化市场准入环境、动态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规则提供本地化的实践基础与决策参考。整个行动通过“集中清理”形成初步成果,再通过“长效机制”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为长效治理提供保障。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说明
本通知作为济南市层面的落实性文件,在严格遵循国家和省级文件精神与核心要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进行了具体化、操作化的部署。相同点在于一是核心目标一致。均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促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为根本目标,坚决落实国家统一部署。二是整治重点一致。完全承接并围绕国家确定的十五项清理整治重点情形展开工作,确保上下聚焦、同向发力。三是基本原则一致。均强调“下管一级、分级负责”和“谁制定、谁清理”的责任落实原则,以及建立台账、动态更新、限期整改等工作方法。四是阶段安排一致。均明确集中清理整治行动为期半年,至2025年10月底,之后转入常态化。
不同点在于一是定位与层级不同。国家文件是顶层设计和总动员;省文件是承上启下,结合省情进行部署;市文件则是具体的“施工图”和“任务书”,聚焦于在济南市域内的贯彻执行。二是时间节点更紧凑。在省级要求基础上,市通知根据工作实际,对部分工作的完成时限提出了更具体或更提前的要求,体现了加快工作进度的要求。三是操作细节更贴近本地。市通知附件中的台账、情况表等模板已根据济南市行政区划和部门设置进行了本地化适配。同时,建立了市级联络群,形成了本地化的工作协调网络。四是结果运用更侧重本地闭环。在落实国家和省级监督、通报要求的同时,市通知更加强调本市内部的督促指导、整改落实和总结评估,旨在形成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的本地工作闭环。
六、关键词诠释
1.市场准入壁垒:指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非禁即入”原则,以任何形式(包括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实际做法等)对经营主体进入特定行业、领域、业务设置的不合理或歧视性限制、障碍或附加条件。其形态既包括显性的违规审批,也包括隐性的歧视待遇、过高标准、繁琐流程等。
2.清理整治十五项重点情形:指由国家层面归纳总结的、实践中较为典型和突出的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表现。主要包括国家已放开地方仍审批、依据效力不足、设置行业壁垒、歧视外地外资企业、审批互为前置、无故拖延、新业态监管空白导致不批不管等十五类具体问题,为本次清理整治提供了清晰的靶向。
3.“谁主管、谁制定、谁清理”原则:指在文件清理工作中确定责任主体的核心准则。即由目前主管该领域业务的部门,负责对其自身或原制定机关制定的各类政策文件进行排查、提出清理意见并推动落实。这确保了清理工作责任明晰、溯源准确。
4.常态化运行机制:指在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整治阶段结束后,将市场准入壁垒的线索征集、核实甄别、整改清理等工作纳入政府日常管理和监督体系,形成长期、稳定、持续发挥作用的工作制度,防止壁垒问题反弹回潮。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咨询电话:0531-5170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