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5-00289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5-30 发布日期: 2025-05-30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重大决策部署,济南市有关部门联合转发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2025年版清单”),并就本市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就该政策文件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项基础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市场准入制度,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市场准入体系建设,动态修订并发布新版清单。2025年版清单是在2022年版基础上,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产业结构调整及“放管服”改革深化等情况修订而成,旨在进一步规范政府与市场边界,提升准入政策透明度与可预期性。在此背景下,济南市按照国家及山东省统一部署,及时转发并部署落实新版清单,是维护全国市场准入政策统一性、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举措。
二、制定依据
(一)核心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
(二)直接依据。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的通知》(鲁发改经体〔2025〕383号)。
三、出台目的
(一)维护清单权威与统一。坚决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防止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制定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市场准入规则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严肃和权威。
(二)明晰准入边界与标准。通过向社会公开清单内容,清晰告知各类经营主体禁止和许可投资的行业、领域、业务,明确准入条件和流程,稳定市场预期。
(三)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严格规范对清单之外行业、领域、业务的准入管理,保障各类所有制企业依法平等进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优化营商环境与监管效能。通过公开规范清单实施,衔接“证照”管理,推动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同时,压实监管责任,清理各类隐性壁垒,构建协同监管格局,提升政府服务与监管水平。
(五)服务地方高质量发展。结合济南实际,引导资本投向清单许可和鼓励的领域,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同时守住安全底线,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重要举措
(一)着力构建清晰透明的准入规则执行框架。 核心在于严格区分“禁止”与“许可”的边界,重点在于推动准入服务的标准化与规范化,最大限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经营主体能够对合规路径形成稳定预期,实现“阳光准入”。
(二)推动准入服务向“好办、易办”转变。公开清单内容仅是第一步,更深层次的要求是促进清单管理与现有审批方式的深度融合。在企业注册登记环节,即可通过预先提示其拟从事业务可能涉及的许可要求或禁止规定,变事后纠正为事前引导。
(三)厘清与夯实全链条监管责任。对事中事后监管提出了更高要求,系统性地明确了监管责任的划分规则,对于已有明确规定的职责,必须严格履职到位,对于新兴领域或职责交叉地带,则刚性落实“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杜绝因职责不清而产生的监管真空。
(四)聚焦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难题。显性门槛易除,隐性壁垒难防,本次工作将优化完善投诉响应机制置于突出位置,构建一个“受理、核查、督办、反馈”的完整工作闭环。通过12345热线、专门网络平台及部门自设渠道的协同运作,广泛收集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企业、外地企业、民营企业的真实感受与具体案例,真正保障各类所有制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
(五)强化系统宣传贯彻与执行情况追踪。 要求各级各部门多平台转载清单,旨在扩大社会知晓度,形成社会共治的监督基础。而更具约束力的举措是建立了定期报送宣传贯彻与清理整治情况的制度化要求。通过设定明确的时间节点,构建一个动态的评估与督促机制。
五、与上级文件的异同说明
本通知作为转发落实性文件,其核心内容和基本要求与国家、省级文件保持高度一致,同时结合济南市实际情况进行了细化和部署。相同点在于一是核心精神一致,均以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为核心,坚决维护“全国一张清单”的权威性和统一性。二是基本原则一致,均强调“非禁即入”,严格管理禁止和许可两类事项,明确清单外领域平等准入。三是主要任务一致,均围绕严格实施清单管理、提高公开透明度、清理隐性壁垒、夯实监管责任等方面提出要求。
不同点在于一是定位层次不同,国家文件是制度创立和顶层设计;省文件是承上启下,结合省情提出贯彻要求;市文件是具体执行层,侧重操作落实和属地责任分解,列出了济南市涉及市场准入管理相关的具体部门、单位名单,使责任落实更加清晰。二是要求更具象化,市级通知明确了本市各级各部门在落实中的具体职责分工,特别是对宣传贯彻情况的报送主体、时限及市级联系协调机制作出了具体规定。三是地方工作结合,在落实省级要求的同时,隐含了将国家统一清单与济南市既有行政许可事项清单、营商环境改革措施相结合,推进本地化精准落地的导向。
六、关键词诠释
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指以清单形式明确列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清单之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它是政府管理市场准入的统一工具。
2.全国一张清单:强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在国家层面,其管理模式、事项范围在全国范围内必须统一。地方不得自行编制发布具有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确保了市场规则的全国一致性。
3.非禁即入:是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核心原则。指对于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领域、业务,政府不再进行审批,各类所有制企业,无论规模大小,均可依法自主决策、平等进入。
4.许可准入事项:指列入负面清单,经营主体需满足法定条件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投资经营的特定活动。通常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生命健康、重大生产力布局等领域。
5.隐性壁垒:指虽无明文规定,但实际存在的、通过提高门槛、增设环节、差别对待等方式,阻碍或限制市场主体平等进入市场的各类做法和规定,包括地方保护、行业垄断、不规范审批等。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处
咨询电话:0531-51707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