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0]26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
近年来,按照国务院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积极稳妥地推进水价改革,对促进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和提高用水效率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水价改革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赢得理解和支持,更好地规范政府定价行为,决定在全国部分地方进行水价调整成本公开试点。现将《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2.《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日
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