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02D/2026-61857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6-04-10成文日期:2026-04-10
会议届次
市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编号
20260085标题
关于警惕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新能源汽车充电火灾隐患的建议建议者
施乾平人大建议领域
城市建设和管理承办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答复时间
2026-04-10答复内容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6008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施乾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警惕住宅小区地下车库新能源汽车充电火灾隐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更好满足人民群众购置和使用新能源汽车需要,我市始终坚持将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贯穿规划、建设、运营全过程,积极推进住宅小区充电设施安全规范发展。
一、严格落实充电设施建设标准,把好源头安全关
我市新建住宅小区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居民小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流程的通知》(济发改能源〔2022〕319号),规范居民小区充电桩报装流程,明确物业服务企业配合确定防火分区、通道路径和装表位置,居民安装充电桩的具体位置须符合公共安全要求,业主为充电桩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供电企业现场勘查后方可进场安装。进一步健全充电设施运营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充电设施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将CCC认证等质量安全要求纳入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考量,推动充电设施行业安全规范发展。
二、推广“统建统服”模式,提升安全运维水平
积极推广居住区充电基础设施“统建统服”模式,目前全市已建成41个“统建统服”示范小区,由专业运营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维护,实现充电设施“有人建、有人管、可持续”。同时,逐步完善市级共享服务管理平台,整合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资产管理、清分、结算等全链路,完善“应用—数据—决策”三级体系建设,打造市级充换电服务管理平台。市发展改革委根据职能积极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推广应用智能化监测设施,提升地下车库等封闭空间充电设施安全监测能力。
三、科学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推动充电行为安全疏导
按照“两区(居住区、办公区)”“三中心(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为重点,分场景优化充电设施布局。持续推进新建小区地上公共充电区域的规划预留,鼓励在小区地面停车场、小区周边公共空间配建充电设施,从源头上引导高风险充电行为引出地下空间,减少地下车库集中充电带来的消防安全隐患。积极配合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推动构建“业主主体责任、物业服务企业日常管理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的安全责任体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加大充电安全知识宣传力度,提升居民安全充电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逐步健全协同监管机制。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51708509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