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02D/2026-61862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组配分类: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 发布日期:2026-04-03成文日期:2026-04-03

会议届次

市人大十八届五次会议

编号

20260245

标题

出台支持储能发展价格政策及配套机制

建议者

贾承悦

人大建议领域

其他

承办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答复时间

2026-04-03

答复内容

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60245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贾承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出台支持储能发展价格政策及配套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情况

按照《定价目录》等相关文件规定,电价定价权限在国家、省级。经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汇报对接,省级部门表示已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新型储能健康发展。2023年11月,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以下简称三部门)联合出台的《支持新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鲁发改能源〔2023〕877号)中明确“新型储能向电网送电时,可根据月度可用容量获得容量电价补偿,经省能源局确定的示范项目,补偿费用暂按电力市场规则中独立储能月度可用容量补偿标准的2倍执行”。2026年3月,三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2026年第二季度全省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鲁发改能源〔2026〕160号)中明确“鼓励分布式储能以独立或聚合方式保量参与电力市场,其向电网送电当月等量充电费不承担输配电费”。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发展改革委将加强向上汇报对接,待新型储能项目试点申报政策出台后,积极争取我市相关项目进入政策支持范围。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4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吴兆华,51708500

抄送: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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