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6-61929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4-08 发布日期: 2026-04-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关于鼓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文字解读
《关于鼓励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文字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近年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资质审批取消后,市场准入门槛降低,行业主体数量快速增长,但同时也出现了低价恶性竞争、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项目采购程序不透明等突出问题,亟须通过完善交易规则强化市场引导与规范。

从国家改革方向看,招标投标领域持续深化制度改革,国家层面先后部署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规范全国招标投标市场秩序,明确要求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覆盖领域,推动工程建设相关服务采购公开化、规范化运行,为地方完善造价咨询服务交易机制明确了总体方向。

从省级工作部署看,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对健全全省招标投标制度体系、优化交易流程、强化全链条监管作出全面安排,明确提出招标投标事项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运行的要求,是本次政策出台的直接工作遵循。

从本地发展实际看,济南市此前已针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出台造价咨询行业管理措施,初步建立了行业监管框架,但尚未形成统一的进场交易规则,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有待完善。在此背景下,多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推动全市各领域造价咨询服务统一进场交易,既是落实上级改革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破解本地行业痛点、规范市场秩序的现实需要。

二、决策依据

本通知严格遵循上位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要求制定,主要决策依据包括:

法律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作为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根本法律,明确了公开招标的基本原则、法定程序和监管职责,为造价咨询服务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遴选服务机构提供了核心法律依据。

部门规章层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功能定位、运行规范和服务范围,为将造价咨询服务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开展交易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撑。

省级政策层面:《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4〕20 号),明确提出扩大公共资源交易覆盖领域、规范工程服务类项目招投标、推行综合评标方法等具体任务,是本次政策制定的直接上级部署。

同时,政策制定衔接了《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等行业监管规定,以及济南市已出台的造价咨询行业管理相关政策,确保全市政策体系的一致性与连贯性。

三、出台目的

1. 规范市场交易秩序

通过引导造价咨询服务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公开招标,补齐部分领域造价咨询采购程序不规范的短板,推动构建更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2. 提升国有资金使用效益

以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为重点抓手,通过公开竞争择优遴选专业能力强、信用水平高的造价咨询机构,强化工程项目全过程造价管控,提升造价成果的精准性与合理性,从源头减少投资浪费,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率。

3. 引导行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树立“优质优价”的采购导向,扭转行业“重价格、轻质量”的不良竞争倾向,引导造价咨询企业将发展重心转向提升专业能力、服务质量和信用水平,推动行业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型,形成优胜劣汰的良性发展格局。

4. 强化协同监管效能

依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全流程电子化、全程可追溯的技术优势,实现造价咨询招投标活动的阳光化运行;同时建立多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打通行业监管与交易监管的衔接通道,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防范交易环节廉政风险。

四、重要举措

1. 构建全域统一的进场交易引导规则

打破行业条块分割的传统模式,将全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等所有工程领域的造价咨询服务统一纳入进场交易引导范围,既覆盖贯穿项目全周期的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也涵盖各类单项阶段性造价咨询服务,同时明确特殊情形的除外边界,形成全市统一、覆盖全行业的交易引导标准,推动国有投资项目造价咨询采购应进尽进、阳光运行。

2. 建立质量导向的择优遴选机制

推行综合评审模式,将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同类项目业绩、行业信用评价等作为核心评审要素,合理平衡报价与质量的评审权重,从规则上避免低价优先的不良导向。配套推行本地化的标准招标文件与合同示范文本,从采购源头统一服务标准、明晰权责边界,既降低建设单位采购的制度性成本,也引导市场形成以质定价、优质优价的良性定价逻辑。

3. 打造数字赋能的交易服务支撑体系

推进公共资源交易电子系统功能升级,将造价咨询服务专属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嵌入系统底层,实现招标文件标准化生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办理,减少市场主体办事环节,提升交易运行效率。明确系统功能升级的时间节点,同步完善配套服务保障机制,为各类建设单位进场开展招标活动提供全流程、标准化的交易服务支撑。

4. 健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格局

建立发展改革部门统筹协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分工负责的协同监管体系,对房建、市政、交通、水务、园林等不同工程领域,由对应主管部门履行招投标活动监督职责。通过政策宣贯、业务培训等方式强化对市场主体的引导服务,推动交易规则与行业监管要求深度衔接,实现对造价咨询招投标活动的全过程、全领域规范引导。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程、0531-5170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