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6-62011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09-18 发布日期: 2026-09-1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文字解读】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
【文字解读】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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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2025年,市发展改革委开展了《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修订后的《办法》以济政发〔2025〕6号文件印发实施,进一步明确适用范围、理顺工作逻辑、厘清权责边界、强化过程控制、落实事后评价。为落实《办法》中关于组织开展代建单位考核评价的要求,市发展改革委起草了《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工作考核评价细则》,明确代建工作考核评价具体要求,促进代建单位履职尽责。

二、制定依据

《济南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管理办法》(济政发〔2025〕6号)

三、出台目的

在《办法》基础上,立足我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践,对代建工作考核评价职责分工、评价流程、评分标准进一步细化明确,健全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制度体系,着力强化代建项目全链条闭环管理,切实提升政府投资效益,引导代建单位履约尽责,推动提升代建项目建设质效。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总体要求。考核评价实行量化评分制,根据得分进行分级管理。对每个项目原则上进行不少于1次的过程检查,所有过程检查的平均分按照30%比重计入考核评价。

(二)明确责任分工。发改部门牵头实施考核评价,可按需引入专业力量帮助开展,代建方须做好配合、提供所需材料,责任单位、项目(法人)单位参加打分、推动代建方履职尽责,项目(法人)单位对照结果对代建方实施奖优罚劣。

(三)明确实施流程。决算办理完毕后,代建方、项目(法人)单位向发改部门提请开展考评,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自我评价报告、各参建单位工作报告及建言献策、工程验收各项材料、其他打分所需材料等。考核评价由发改部门主导组建的工作组进行,工作组对照评分细则进行打分,代建方若对评分有异议应及时反映,由发改部门进行复核。

(四)明确考评要求。过程检查评分项主要包括综合管理、工期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等方面。考核评价评分项主要包括工期管理、资金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生产、手续办理等方面。

(五)明确“一票否决”事项。列明了“一票否决”事项清单,包括负面舆情、违法违规、工期控制不力等,引导代建方加强管理、履约依规。其中,发生一般负面事件或任一打分模块分数不足总分四分之三的,不可被评为优秀;发生导致较大负面事件或拒不配合有关工作安排的,不可评为优秀或良好;发生重大负面或违法违规事件、代建方因素导致工程延期四分之一以上、违反规定擅自推进施工招标等情况的,一律评为不合格。

五、新旧政策差异

本细则是对2025年版《办法》的细化补充,与2022年版《办法》对比,主要是明确开展代建工作考核评价,并详细规定评价流程及评分标准,为落实对代建单位奖优罚劣、推动代建单位履职尽责、提升代建工作质效筑牢制度支撑。

六、关键词诠释

代建制:指项目(法人)单位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代建单位,由代建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对项目前期工作、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竣(交)工验收、结(决)算和交付使用等进行专业化管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制度。

责任单位:指市发展改革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文件中明确的主管部门。

项目(法人)单位:指市发展改革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等文件中明确的建设单位。

代建单位:指受项目(法人)单位委托,负责对项目进行组织实施、协调管理,并履行代建职责的单位。

七、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

联系电话:0531-51707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