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6-6203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6-10-21 发布日期: 2026-10-21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文字解读】关于南庄村回民公墓墓位使用费及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字解读】关于南庄村回民公墓墓位使用费及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次 字体:【大 中 小】 分享:

一、政策背景

2026年3月,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明确城镇公益性公墓、政府举办或参与举办的经营性公墓的墓位使用费和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由市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财政、民政部门制定。2026年5月,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印发市级贯彻落实文件(济发改成本〔2026〕109号),对全市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作出具体部署。南庄村回民公墓由济南市回民殡葬服务站管理,主要承担了全市少数民族群众的土葬服务职能。为规范收费行为、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经成本监审,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关于南庄村回民公墓墓位使用费及维护管理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6〕231号)。

二、制定依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民政部、国家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殡葬服务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26〕108号)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

三、出台目的

(一)落实上级政策要求。严格落实国家、省关于殡仪服务安葬服务收费管理的要求,明确南庄村回民公墓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的最高收费标准。

(二)规范收费行为。充分考虑回族等少数民族的土葬习俗,在定价中兼顾民族传统殡葬文化用品的费用分离,确保基本殡葬服务收费合理可控,传统殡葬文化用品自主可选。

四、重要举措

(一)明确定价形式与管理原则。一是明确南庄村回民公墓的安葬服务基本项目收费分为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两项,项目边界清晰,既便于丧属理解接受,也便于政府部门实施监管和社会公众开展监督;二是规定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形式为最高限价管理,既体现政府对基本殡葬服务价格的管控职责,同时为管理单位留出合理自主空间;三是管理单位(济南市回民殡葬服务站)应在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范围内,以非营利为基本原则,自主、合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

(二)分类设定收费标准。一是对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分别制定最高收费标准,为9600元/个、95元/年,管理单位实际执行标准不得高于该限额;二是墓位使用费为购买墓穴时一次性收取的费用,包含初始20年的维护管理费用;三是墓位使用满20年后,另行收取维护管理费,以保障公墓长期维护管理所需经费;四是明确墓位使用费不含香面、花椒、沙土等殡葬用品,丧属可自主选择自带或付费使用管理单位提供的殡葬用品,管理单位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丧属购买其提供的殡葬用品,切实保障丧属自主选择权。

(三)建立定期评估机制。南庄村回民公墓管理单位(济南市回民殡葬服务站)应当建立收费运行情况定期评估机制,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每三年对收费运行情况开展一次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市发展改革、民政、财政部门将结合评估结果、经济社会发展以及群众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对文件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五、与上级政策的异同说明

本通知是对《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6〕235号)有关安葬服务收费管理要求的贯彻落实。结合我市殡葬管理实际以及南庄村回民公墓承担少数民族土葬服务的特点,明确南庄村回民公墓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的管理要求,并规定了收费上限标准及费用构成,以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六、关键词诠释

墓位使用费:指墓穴租用、墓碑等建筑工料、安葬服务等发生的费用。

维护管理费:指公墓日常维护、清扫、修补、管理及相关公共设施翻新建设投入等所发生的费用。

政府指导价: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定价权限和范围规定基准价及其浮动幅度,指导经营者制定的价格。在本通知中,具体体现为对南庄村回民公墓墓位使用费、维护管理费制定的最高收费标准。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本调查监审处(收费管理处) 

咨询电话:0531-51708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