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6-61936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6-06-29 发布日期: 2026-06-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济阳区万寿园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批复
- 发文字号: 济发改成本〔2026〕141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济阳区万寿园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批复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关于济阳区万寿园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批复
济发改成本〔2026〕141号
济阳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
《关于制定万寿园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请示》(济阳发改字〔2026〕4号)收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殡葬领域收费管理的通知》(济发改成本〔2026〕109号)等规定,依据成本调查监审情况,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提出的万寿园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对自购置墓位之日起满20年、仍需保留墓位的公墓,维护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最高标准为175元/年,一次收(缴)费不得超过20年。
二、区发展改革局、民政局、财政局要按照部门职责和权限,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监测,准确了解市场变化和行业动态,建立收费政策定期评估制度,及时调整优化,评估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三、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关于制定万寿园公墓维护管理费标准的请示(济阳发改字〔2026〕4号).pdf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民政局
济南市财政局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