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6-62000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 成文日期: 2026-09-07 发布日期: 2026-09-14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统一编号:
  • 标题: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济发改高技〔2026〕205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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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4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申报工作的通知

济发改高技〔2026〕205号


市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部门、科技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为用好细胞与基因治疗产业发展机遇,推动细胞制备规范化、标准化,引导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山东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暂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以下简称“制备中心”)申报培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制备中心应由1家单位牵头,联合上下游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等共同组建,在产学研用等方面密切协同。

(二)牵头单位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细胞制备条件,具有较强的细胞制备、检测、存储等经验与能力,能够持续投入建设经营;医疗机构应符合实施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研究有关要求。

(三)制备中心选址、设计、布局和建设应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细胞治疗产品生产质量管理指南(试行)》要求,满足区域细胞制备要求;设立独立质检实验室,具备细胞种属鉴定、微生物安全性、生物学安全性等质控指标检测能力。

(四)制备中心应具有高水平领军人才,配置相应的管理和专业人员。

(五)制备中心应严格遵守国家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相关规定,建立细胞资源、原辅料耗材等信息数据库,实行“一人一码、一批一码”全流程追溯。

(六)制备中心应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开放共享为出发点,为研发机构或医疗机构提供公共研发、制备平台技术服务。

(七)牵头单位、参与单位应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八)符合国家、省其他相关规定。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组织申报。请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科技、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管理办法》及通知要求,指导申报单位参照提纲(见附件)编制组建方案。

(二)属地初审。请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科技、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从基本建设条件、人才队伍建设、细胞制备能力、质量控制管理、建设目标设置等方面,论证制备中心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研究提出初审意见,各区县择优推荐1个,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后联合行文上报。

(三)材料报送。请于2026年9月21日12:00前,将推荐申报文件、初审意见、制备中心组建方案等(一式四份,含电子版光盘1份)报送市发展改革委,抄送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请务必按期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四)市级遴选。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科技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等对组建方案开展综合评审。根据评审结果,择优确定1个推荐上报。

联系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51707401;

                 市科技局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51708811;

                 市卫生健康委产业发展 处,51701745;

                 市市场监管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处,81787703。


附件:山东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组建方案参照模板.docx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 

济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7日


附件


山东省区域细胞制备中心组建方案参照模板


一、摘要(1000字以内)

二、中心建设的背景与意义

1.国内外产业发展现状、形势分析

2.区域范围内产业发展情况分析

3.建设制备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组建单位基本情况

1.牵头单位情况

2.参与共建单位情况

3.现有基础条件

四、发展目标与建设任务

从选址设计、创新能力、人才队伍、细胞制备、质量控制、公共服务、运营管理等方面,细化明确未来3年制备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

五、项目建设方案

结合制备中心目标定位、建设任务,从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周期与进度安排、资金来源和预算方案、经济社会效益与风险分析等方面,编制制备中心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方案。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