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0100004188602D/2023-00535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组配分类: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发布日期:2023-07-27成文日期:2023-07-27
会议届次
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编号
1520180标题
关于构建新时代济南招商营商战略构想的微思路的提案提案者
刘笑天政协提案领域
经济发展承办单位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答复时间
2023-04-03答复内容
刘笑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构建新时代济南招商营商战略构想的微思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近年来,我市积极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果,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快速发展。自2020年起,在一系列推广、扶持政策出台后,济南新能源汽车市场逐渐驶入发展快车道,仅用两年时间在省内实现各项数据的反超,并走在全国大中型城市前列。2021年之前我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为3万辆,截至2023年6月,累计新增10万辆,至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达到13万辆,其中,新能源乘用车占90.8%、公交客车占5.5%、专用车占3.7%。
(二)充电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同步提升。目前济南公共充换电站达621座,平均服务半径0.64公里,能够满足现有车辆补能需求;充电桩保有量在5.7万个左右,相比2019年底,增长率约为1172.7%,其中,公共充电桩近9000个、专用充电桩近2700个、自用充电桩可达4.5万个以上。从充电量来看,济南2020年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站共计充电总量101.2万度;2022年充电总量增至3314.87万度,增长3175.6%。
二、存在问题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存在一定壁垒。因购车成本较高、路权优先政策力度不大等因素,物流、环卫、渣土运输、混凝土搅拌等重点领域的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受到制约。此外,新能源汽车后市场发展滞后,存在售后服务链不完善、维修成本高、保值率低、二手车市场流通慢等问题,缺乏新能源车辆拆解、动力电池回收规范性企业。
(二)村镇区域新能源汽车消费潜力有待挖掘。相较于城市建成区,县城和村镇车型相对单一,由于县城城区面积较小,县城居民代步车辆主要以微型乘用车为主,而村镇新能源车辆以微型乘用车车或微型轻型商用车(箱货)为主。目前,村镇地区包括郊县新能源汽车销售体系尚不健全,维保能力不足,新能源汽车后市场服务体系存在一定空白。村镇地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低,距离城市远且分散,充电桩出现问题,运营维护成本较高,而且公共充电基础设施低利用率和高成本,导致难以盈利,各运营商缺乏投建积极性。另外由于村镇地区新能源车型多为微型车,大多数家庭属于无序充电状态,存在私搭乱建现象,安全保障不足。
三、我市相关工作措施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面。一是构建绿碳出行积分体系,出台我市绿碳出行积分管理办法,为企业、个人建立“泉城绿碳出行”账户,搭建“参与绿色低碳出行—核算奖励绿碳积分—积分抵扣绿碳消费—构建个人碳交易纽带”的全民碳普惠闭环机制;二是针对部分营运车辆提出实现路权差异化管理,设立绿色交通示范区并逐年扩大区域范围;三是分类制定我市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规范,推进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标准化管理;四是建立营运车辆通行证(码)管理制度,优化新能源车辆出行和运营便利;五是通过政府投资项目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降低车辆购置成本、开放路权、提升服务保障能力等工作措施,推动车辆全面电动化;六是提出创新新能源汽车金融服务模式,提升新能源汽车售后维保水平,培育发展新能源二手车专业交易市场,健全新能源乘用车市场流通机制;七是建设市级新能源汽车智能化管理平台。
(二)完善基础设施体系方面。一是逐步完善修订全市充电基础设施动态规划,形成全民参与模式的规划形态,达到运营商知道在哪建、车主知道在哪充、政府服务哪的效果;二是完成起草《济南市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行动方案》,统筹构建立体化、多层次、全场景智慧充电网络,打造以人为本的服务体系,满足不同领域的充换电需要和服务提升需求。三是加快新建和既有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明确各方的权利和责任,优化居住区充电设施建设流程;落实新建小区建设单位主体责任,确保固定车位按规定100%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满足直接装表接电要求,按照不低于停车位10%的比例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推进电网企业对有条件的存量小区进行电力改造,落实表前部分投资,遴选充电运营商针对老旧小区进行统一建设、统一运营、统一管理,推动全市有条件的老旧小区纳入“统建统营”试点,推广“多车一桩”“临近车位共享”等运营模式。四是推进农村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实际开展县域城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布局,加快实现充电基础设施“镇镇通”、“村村通”,推进电网企业对农村公共电网进行检测、改造提升电网服务能力,引导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商加大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旧村改造、合村并居等工作推进落实新建社区配建要求,推广共享充电模式;推动乡村安装充电设施执行峰谷电价,用经济手段引导居民低谷充电,降低充电成本,惠及于民;提升充电基础设施运维服务体验,鼓励运营商从选址规划到建设工程总包和运维的全链条服务,并将售后服务进行数字化,实现调动本地人力和吸纳就业。建立企业级的统一建设、统一管理服务,满足新能源汽车补能需求,形成数字化、城乡一体化的服务网络。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27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磊 51707402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