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近年来我市加大区域统筹力度并取得积极成效,但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很突出,特别是县域经济发展滞后。为促进我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增强对打造“四个中心”、建设“大强美富通”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重要支撑作用,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健康发展转型发展的若干意见》(鲁办发〔2018〕33号)精神,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加快我市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共分5个方面20条,主要内容如下。

《若干政策措施》包括5个方面共20条,分别是:一是扩大有效投资。包括加强项目准入管理、提高招商引资成效、抓好重点项目建设3条。制定该项政策目的是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各区县实现差异化发展,减少无序竞争和产业雷同。二是发展优势产业。包括培育特色主导产业、提高园区承载能力、打造创新转化高地、做优做强民营经济、鼓励创建区域品牌5条。其中,2018-2020年要求各区县建成标准厂房面积不少于150万平方米,重在持续强化县域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承载能力;支持其他区县、高新区与县域联合打造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主要目的是促进更多研发成果在市内就地转化,增强县域工业发展后劲。三是振兴乡村经济。包括促进产业融合发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打造乡村振兴省会样板、繁荣发展乡村旅游4条。其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市县两级每年统筹资金不少于10亿元,用于“五化”“七改”等乡村振兴工作,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在乡村振兴样板建设上走在全省前列;衔接《济南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和5个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2年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最终目标,衔接《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百村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出10.5亿元专项创建105个样板村。四是推进改革开放。包括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畅通开放发展通道、构建对外开放平台3条。通过推动市级外商投资管理权限尽快形成同步同权下放到开发区等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激发开发区发展活力,推动开发区高质量发展;通过轨道交通向县域延伸、在县域设立铁路场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打破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五是优化要素配置。包括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设立县域发展资金、建立考核奖励机制、提高金融保障水平、加大土地支持力度5条。其中,通过公共服务均等化相关工作,市县域发展资金对后进县域切块、奖补措施等,优化县域要素配置;2018年起三年内,在完成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的基础上,全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计划用于县域(含被代管区域)的比例不低于65%,体现了统筹区域协调发展的需要。

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济办发[2018]40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