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2-00540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2-11-16 发布日期: 2022-11-16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关于对继续执行济发改价格〔2019〕401号和济发改价格〔2020〕45号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 发文字号:
关于对继续执行济发改价格〔2019〕401号和济发改价格〔2020〕45号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情况的通告
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10〕32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31号)有关规定,经会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关于我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19〕401号)和《关于北大槐树家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0〕45号)拟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并于2022年11月8日至15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公开征求意见期满,未收到意见建议。在此,对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表示感谢。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