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2-00526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 成文日期: 2022-11-08 发布日期: 2022-11-0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关于对继续执行济发改价格〔2019〕401号和济发改价格〔2020〕45号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发文字号:
关于对继续执行济发改价格〔2019〕401号和济发改价格〔2020〕45号文件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年11月、2020年2月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先后联合印发《关于我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19〕401号)和《关于北大槐树家园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济发改价格〔2020〕45号),文件有效期届满。按照《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公共租赁住房试点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10〕32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8〕31号)有关规定,经会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两文件拟继续执行,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建议:
1、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建议发送至:jnfgw_jggl@jn.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大厦C1321室(邮编:250099)。
联系电话:0531-66608535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