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组配分类: 领导干部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6-28 发布日期: 2024-06-28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领导干部解读:市发展改革委副局级领导干部解读《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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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背景介绍:盛顺吉,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副局级领导干部,分管经济与国防协调发展处、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2024年6月26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市发展改革委副局级领导干部盛顺吉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问:济南市印发《通知》主要目的是什么?
答:近年来,济南市按照建强公共资源交易组织保障、法规制度、运行服务、工作监管“4个体系”,健全完善“3项监管、4个协同、若干机制”监管模式,先后开展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评标环节代理机构“不进场”、交易绩效评估等系列改革举措,并将深化开展“评定分离”等制度,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此同时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仍然存在专家不“专”、中介不“中”等顽瘴痼疾,为更有效地解决此类问题,在先期开展大量调研和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由市发改、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园林和交易中心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的通知》(济发改公管〔2024〕184号),将评标专家由原来集中在同一空间评标调整为分散在不同区域不同评标室独立在线评标,以强化专家规范管理为“突破口”,进一步打造更加公平公正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
问:《通知》有哪些亮点或重点?
答:《通知》立足济南公共资源交易实际,按照“项目随机选、专家就近评、工位不相邻”原则,分步推进,有序实施,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分步有序推进。先期按照不低于20%比例抽取项目开展多点分散评标,专家可就近自主选择全市11个市级及区县(功能区)任一交易场所评标,增强了专家评标随机性,降低了围串标发生风险,试行结束后适时全面推行。
二是严格现场人员管理。在前期实行代理机构“不进场”基础上,扩大至招标人代表、公证等与评标无关的人员一律不再进入评标室,相关人员可在评标区服务大厅在线开展工作并全程留痕,满足交流需要的同时最大程度保障专家独立评审。
三是覆盖范围全面。在房建和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设招标及政府采购项目中全面推行多点分散评标,有效形成多部门协同推动合力。
四是设置特殊项目处理方案。对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分散评标无法正常开展的项目,经征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盖章同意后可不采用分散评标,保证了个别特殊项目正常开展。
问:如何落实好《通知》
答:下一步,济南市将从三个方面保障《通知》落实实施。一是做好多点分散评标相关工作的宣传和引导,让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等各方市场主体全面了解多点分散评标工作重要性和意义,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共同维护全市公平公正的交易环境。二是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不足,细化前期准备工作,不断完善相关工作措施,保障多点分散评标稳妥实施,实现市域内远程异地评标更加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三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标后评估等方式加强招标投标项目合规性事中事后检查和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不断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能力。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王程、0531-5170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