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100004188602D/2024-00212 | 主题分类: | 政府组成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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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 2024-06-26 | 发布日期: | 2024-06-26 |
发布机关: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 | 统一编号: | 无 |
标 题: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7部门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的通知 | ||
发文字号: | 济发改公管〔2024〕184号 | 有 效 性: |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的通知
济发改公管〔2024〕184号
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务、园林和林业绿化等部门,各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
为进一步优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推动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健康规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鲁公管办〔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外地先进做法和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定义
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是指依托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由原来同一项目评标评审专家集中于同一评标室内评标,调整为分散在不同评标室独立席位在线评标,采用专家线上交互会商,实现同一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多点分布、全程在线、同步评审的电子评标活动,可有效减少主观因素干扰,保障专家独立客观评审。
二、分散评标工作要求
经全面开展调研,先期分两个阶段开展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工作,第一阶段(6月—8月)在市中心开展现场多点分散评标;第二阶段(9月—12月)在市中心、各分中心开展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现场多点分散评标
第一阶段,2024年6月至2024年8月,电子平台交易系统自动按照不低于预约当日开标数量10%的比例,随机确定项目实行现场分散评标,进入市中心适用分散评标评审的项目(暂不包括涉密及非本市行政监督部门监管的项目,下同)全部纳入抽取范围。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场所后,随机进入特定工位,通过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系统,采用线上交互方式实现评标评审委员会成员(含招标人代表)不见面评标评审。
(二)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
第二阶段,2024年9月至2024年12月,在现场多点分散评标工作的基础上,进入市中心、各分中心适用多点分散评标评审的项目全部纳入开展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工作范围,按照“项目随机选、专家就近评、工位不相邻”要求进行:
1.电子平台交易系统按照不低于预约当日开标数量10%的比例,结合各交易场所场地条件,随机确定项目采用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
2.项目招标投标监管部门所属的评标场所为主场,其余为副场(副场由抽取专家就近选择确定)。如招标人选派招标人代表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代表应在主场参与评标;如系统抽取的专家就近选在同一场所评标,专家应在系统随机分配的工位开展评标活动。
3.主、副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工作人员为专家签到、补抽等工作提供服务保障。评标委员会成员使用线上会议功能进行文字或音视频交流,完成评标评审时,通过“云签”等数字签章的形式确认评标评审报告。
三、项目评标评审现场人员管理要求
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现场人员管理。
1.全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评标环节除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人员和必要的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以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评标区,相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非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代表(有关工作人员)、有关见证人员,可在指定区域提供远程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及涉密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可根据监督需要,选择远程在线监督或现场监督。
3.交易中心需加强现场见证人员、技术或工勤服务人员等规范管理,梳理评标区人员岗位责任风险点,强化约束。
四、有关设备与系统要求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评审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的电子系统建设与维护,包括:
1.优化信息化系统、设备,实现随机抽取项目、专家就近选择评标场所和随机分配工位、专家打字及音视频交流等功能,形成视频质量清晰、音频降噪达标、网络速率稳定的评标环境,确保评标期间专家线上会商效果。
2.加强主、副场协同服务质量提升,完善专家身份核验、补抽、音视频资料汇总、档案保存等全链条交易服务管理,协助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及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3.加强交易现场操作指引,在评标席位显著处张贴操作流程明白纸,做好现场技术服务保障。
五、监管要求
1.市发展改革委做好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并会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评估、标后评估等方式加强招标投标项目合规性事中事后检查和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服务质量评估。
2.各级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加强监管责任落实,对实行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的项目,由主场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负责项目评标的全过程监督。
3.进场交易的项目如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等情况,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分散评标无法正常开展的,提前经招标人提交情况说明并征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书面盖章同意后,可以不采用分散评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将相关书面同意材料抄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六、其他要求
1.加强各部门协同合力,做好相关工作的宣传和引导,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和问题不足,细化前期准备工作,不断细化完善相关工作措施。
2.本市工程建设项目专家市域内多点分散评标第一阶段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第二阶段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2025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分散评标项目抽取比例根据场地资源和试行情况适时调整提高。
3.本通知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本市后续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上级文件、最新文件为准。
特此通知。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财政局
济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济南市交通运输局
济南市城乡水务局
济南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
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