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5-00041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3-17 发布日期: 2025-03-17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关于《济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5年版)》的政策问答
- 发文字号:
一、文件提出:列入《目录》的限额以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按照“应进必进、分级管理、自主选择”的原则全部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问题:怎样理解“应进必进、分级管理、自主选择”?
“应进必进”是指列入《目录》的限额以上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进行交易。
“分级管理”是指项目的监督管理一般是根据项目所属行业或地区,由相应的县级以上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交易活动进行监管。
“自主选择”是指交易主体可以自主选择不同地区、不同层级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文件提出:鼓励《目录》外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问题:《目录》外项目通过什么途径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目录》鼓励限额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国企采购项目、军队项目等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从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的“目录外入口”进入,按要求录入项目相关信息,上传进场申请、进场承诺等资料,既可发布招标公告并开展后续交易活动。
三、文件提出:市级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根据国家规定,负责制定《目录》内监管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政策制度,督促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管理。
问题:对交易活动有异议或提出投诉,有哪些渠道和途径?
《目录》中明确提出各级行业部门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负有监管的职责。市场主体在交易过程中如发生异议或投诉,应严格遵循《招标投标法》及实施条例规定的有关节点和时间要求进行提出异议或投诉。同时按照“先异议后投诉”和“谁监管谁受理”原则,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对异议答复不满意后,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向项目所属的行业和地区的监管部门进行投诉。
登陆“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方网站,查找此项目的“招标公告”或“中标公告”,根据公告中提供的“异议联系方式”和“投诉电话”联系处理。
四、问题:新版《目录》与上一版交易目录相比,交易项目有哪些变化?
1.优化目录分类分级。参照省目录,将新版目录中一级目录由15类合并调整为8类,并对部分二、三级目录进行归纳合并。
2.新增部分交易项目。二级目录增加7款(包含9个三级目录小项),分别为文物保护工程、余量资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科技资源、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知识产权、文化产权。三级目录增加5项,分别为建筑垃圾治理工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其他农村集体产权交易,政府举办的体育赛事冠名权、运营权有偿转让,归政府所有的体育场地、体育场馆运营权公开招募。
3.删除部分交易项目。依据部门(单位)反馈的意见,参照国家、省目录删除二级目录2款(包含2个三级目录小项),分别为邮电通信工程、耕地储备指标;删除三级目6项,包含河砂开采权出让、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四荒地使用权流转、“城市矿产”资源交易、工业一般固废物的处置利用、其他公共(含公益)事业管理事项。
五、问题:此次《目录》修订,有哪些创新工作?
1.推动新兴要素改革。将工程施工采挖的余量砂石土资源、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体育赛事冠名权等新兴要素纳入《目录》,在我省先行先试,持续推动新兴要素市场化改革。
2.明确项目监管。对涉及多个项目类别的大型综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由工程量占主导地位的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或多个行业部门联合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空白或监管交叉。对自愿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招标的非依法必须招标工程建设项目,明确按照项目类别由对应行政监督部门实施监管。
3.压实招标人责任。对于未按规定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或将项目化整为零以及采取其他方式规避进入平台交易的,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暂停为其办理行政许可、资金拨付、产权过户和使用等手续,并责令限期整改。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管办
咨询电话:0531-51707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