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5-00085 主题分类: 政府组成部门
成文日期: 2025-05-20 发布日期: 2025-05-20
发布机关: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统一编号:
标  题: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市场调节价公共停车场夜间停车收费计费规则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发改成本〔2025〕143号 有 效 性: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我市市场调节价公共停车场夜间停车收费计费规则的通知

济发改成本〔2025〕143号


各区县(功能区)发展改革、城管、市场监管部门,各相关停车场:

为规范市场调节价停车场夜间停车收费行为,指导建立科学计费规则,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行业健康发展,现就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的夜间停车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方便群众停车,鼓励全市市场调节价停车场设置夜间封顶收费的优惠停车措施。设置夜间封顶收费的,要综合不同群众的停车需求,不得采用“只按次、不计时”等不合理的“一刀切”计费方式。

二、市场调节价停车场要明确夜间收费时段,标明计时收费、封顶收费或按次收费标准。设置夜间停车封顶收费或按次收费的,应实行计时收费与封顶收费(按次收费)相结合方式,科学合理计费。具体为:如计时收费达不到封顶收费(按次收费)收费金额的,应按计时收费金额进行收费。反之,则按照封顶收费(按次收费)的收费金额进行收费。

三、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的夜间计时停车收费标准由经营业者依法自主制定,但原则上不得高于日间计时收费标准。市场调节价停车场要本着便民、公平的原则,科学制定跨时段停车收费的计费规则。

四、市场调节价停车场要切实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收费公示应设置在停车场出入口处和缴费地点的显著位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等价格信息要做到醒目、无歧义,不得隐瞒、弱化价格公示信息。

五、各区县发展改革、城管、市场监管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市场调节价停车场的管理工作,及时查处违规收费行为。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实施,有效期3年。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济南市城市管理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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