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5-00116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5-07-22 发布日期: 2025-07-22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关于《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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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信息来源: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分享:

一、政策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22〕887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全市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活动规范有序开展,营造公平公正市场环境,市发展改革委立足工作实际,结合外地先进经验做法,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广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

2.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营商环境发展报告(2025)》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3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

4.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22〕887号)

5.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鲁公管办〔2025〕2号)

三、出台目的

(一)促进跨区域合作,共享优质专家资源。通过推行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能够打破地域限制,整合优质评标专家资源,解决部分领域专家数量不足、专业结构不均衡等问题,推进实现跨区域专家资源共享、场地资源共用,切实提升全市招标投标评标专业化水平和质量。

(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打破评标专家“小圈子”。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能够实现评标场所隔离、专家随机抽取、全程留痕可溯,可有效降低专家被“围猎”风险,避免评标过程中“熟面孔”“人情分”等问题出现,有利于降低人为干预,进一步防范廉政风险,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四、重要举措

(一)分级分类设置跨区域类型。根据项目规模,《通知》设置了跨省和跨市远程异地评标标准,按照“大型项目跨省评、较大项目跨市评、普通项目分散评”要求,常态化推进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同时,赋予招标人一定自主权,对未达远程异地标准的项目,可自愿申请选择远程异地评标;对达到跨市但未达跨省规模标准的项目,可自愿申请选择跨省远程异地评标。

(二)优化评标专家比例和抽取流程。为防止评标过程“主场化”倾向,保障评标评审公平公正,《通知》对主场评标成员比例设定了上限,明确主场成员不得超过评标委员会总人数的一半;若招标人指派代表参与评标的,应安排在主场评标,并计入主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同时,评标过程采取“副场+专家”的双随机抽取模式,副场场所抽取依托“济南市跨省远程异地评标副场抽取程序”或“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协调系统”进行;评标专家抽取则严格依据其所属地省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避免了人为因素干扰,保障评标过程公开透明、可追溯。

(三)加强应急保障和特殊情形处理。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政策在坚持常态化推行的同时,针对特殊情形项目,建立了“招标人申请—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管理机制。例如,必须专家现场查看样品的项目,或因专业特殊、技术要求复杂、有特殊评标要求的项目,经申请确认后,可不采用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保证了政策执行的灵活性。同时,加强应急保障,防止网络技术故障、现场特殊情况等因素影响评标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与上级政策对比

(一)本《通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在制定依据、目的、基本定义、评标模式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本《通知》与上级政策保持一致。

(二)与上级政策相比,本《通知》主要存在以下差异:一是区分跨省、跨市评标模式,细化跨省与跨市远程异地评标副场数量、适用范围规模等;二是明确副场抽取程序,包括时间节点和操作流程;三是限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比例,规定主场成员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且招标人代表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应在主场评标,并计入主场成员数量。

六、名词解释

(一)跨区域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依托公共资源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在不同行政区域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建评标评审专家委员会,对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资格预审和评标的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活动。

(二)跨省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主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副场在山东省外两个及以上交易中心同时开展的评标活动。

(三)跨市远程异地评标,是指主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副场在山东省内除我市外三个及以上交易中心同时开展的评标活动。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张娜、0531-51707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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