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11370100004188602D/2022-00184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 成文日期: 2022-04-29 发布日期: 2022-04-29
- 发布机构: 济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标题: 关于《济南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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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提出了加快建立健全以“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为基础,有利于激励提升供水质量、促进节约用水的价格机制的要求。根据国家《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山东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要求,为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机制,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水务局研究起草了《济南市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要求各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城镇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细则。为落实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三、出台目的
出台《实施细则》的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城镇供水价格管理,提高价格监管的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供水、用水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供水事业健康发展,节约和保护水资源。
四、重要举措
《实施细则》以山东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实施办法》为基础,围绕“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核心定价原则,以充分反映供水成本,激发提高供水质量,激励与约束并重,利于节约用水,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为目标,结合我市实际,分为总则、水价制定和调整、水价分类及计价方式、相关收费、定调价程序和信息公开、水价执行与监督、附则共七章39条,构建了较为完整的城镇供水价格管理体系。
五、其他事项
《实施细则》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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